证券代码:300608 证券简称:思特奇 公告编号:2023-029
债券代码:123054 债券简称:思特转债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202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 2022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590 号)核准,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10 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71.00 万张,每张面值人民币 100 元,期限
6 年,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71,000,000.00 元,扣除承销保荐费及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9,176,509.43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61,823,490.57
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20 年 6 月 16 日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 ZB11447 号《验证报告》。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11 号),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 75,492,374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格 8.03 元,募集
资金总额 606,203,763.22 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不含税)10,069,309.43 元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596,134,453.79 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22 年 12 月 14 日到
位,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ZB11647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2,205.34 万元。2022 年
度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5,868.74 万元。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临
时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为 3,155.59 万元(包含利息扣减相关手续费的净额 47.32 万元)。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尚未开始使用,募
集资金专户的余额为 59,873.29 万元(包含利息扣减相关手续费的净额 2.91 万元及尚未划转的部分发行费用 256.93 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果,防范资金使用风险,确保资金使用安全,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二)募集资金监管情况
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2020 年 7 月 3 日,公司及时任保
荐机构华创证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海淀园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回龙观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分别开设了专项账户存储募集资金。公司规范对募集资金的使
用,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相关监管协议与深圳证
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
履行。
2021 年 5 月,经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聘请财信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以下简称“财信证券”)担任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于 2021 年
6 月 7 日与财信证券签署了《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财信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向特定投资者发行股票保荐协议》,原保荐机构华创证券未完成的持续
督导工作由财信证券承接。随后,公司与财信证券及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开立银行
分别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关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
集资金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2023 年 1 月 5 日,公司及保荐机
构财信证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海淀园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知春路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回龙观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北京海淀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分别开设了专项账户
存储募集资金。2023 年 2 月 1 日,公司、子公司成都易信科技有限公司、保荐
机构财信证券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流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
议》,开设了专项账户存储募集资金。公司规范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对募集资金
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相关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
金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
1、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
存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银行 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报告期末余额 备注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 活期
关村海淀园支行 20000003176600034824096 11,000.00 1,370.66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 活期
京知春路支行 8110701013101924866 8,995.00 275.47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 活期
京回龙观支行 110061534013000419308 6,455.00 1,509.47
合 计 26,450.00 3,155.59
注:初始存放金额中包含律师费、审计费等发行费用 267.65 万元,扣除前述费用后的
净募集资金共计 26,182.35 万元。
2、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向特定对象发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存储情
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银行 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报告期末余额 备注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 活期
关村海淀园支行 20000003176600108013490 15,248.98 15,249.73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 活期
京知春路支行 8110701012202442381 14,943.65 14,944.37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 活期
京回龙观支行 110061534013004490669 15,859.66 15,860.43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 活期
京海淀支行 321230100100411895 13,818.08 13,818.75
合 计 59,870.38 59,873.29
注:初始存放金额中包含律师费、审计费等发行费用 256.93 万元,扣除前述费用后的
净募集资金共计 59,613.45 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公开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 1)。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 2)。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施地点、实施方式不存在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0 年 8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同意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对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及已支付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