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08 证券简称:思特奇 公告编号:2019-118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特定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
特定股东北京中盛华宇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天益瑞泰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宇贺鸿祥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中盛鸿祥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22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特定股东 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107,以下简称“预披露公告”)。持 有公司股份 3,642,060 股,占公司总股本(已剔除回购专户股份)比例 2.31%的 股东北京中盛华宇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盛华宇”)、持有公 司股份 2,017,590 股,占公司总股本(已剔除回购专户股份)比例 1.28%的股东 北京天益瑞泰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益瑞泰”)、持有公司股 份 1,780,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已剔除回购专户股份)比例 1.13%的股东北京 宇贺鸿祥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宇贺鸿祥”)、持有公司股份 2,013,420 股,占公司总股本(已剔除回购专户股份)比例 1.28%的股东北京中盛 鸿祥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盛鸿祥”),计划自预披露公告之 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 3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分别不超过
920,600 股、666,000 股、523,200 股、707,800 股,分别占公司总股本(已剔除回
购专户股份)比例 0.58%、0.42%、0.33%、0.45%。
截至 2019 年 12 月 28 日,上述股东本次减持股份计划时间已过半,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 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上述股东股份减持计 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股数占
(元/股) (股) 总股本比例注
中盛华宇 集中竞价交易 2019.11.12-2019.12.13 16.0413 52,800 0.0335%
天益瑞泰 集中竞价交易 2019.11.12-2019.12.16 17.2422 251,700 0.1599%
宇贺鸿祥 集中竞价交易 2019.11.12-2019.12.17 17.0053 286,600 0.1820%
中盛鸿祥 集中竞价交易 2019.11.12-2019.12.16 16.9530 269,200 0.1710%
注:上表中计算的总股本基数=普通股总股本(157,651,712 股)-公司回购专户中股份
(222,176 股)=157,429,536 股。
上述减持股份的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及以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方式所取得的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 股数(股) 占总股本
比例注 比例注
合计持有股份 3,642,060 2.31% 3,589,260 2.28%
中盛华宇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642,060 2.31% 3,589,260 2.28%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00% — 0.00%
合计持有股份 2,017,590 1.28% 1,765,890 1.12%
天益瑞泰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017,590 1.28% 1,765,890 1.12%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00% — 0.00%
合计持有股份 1,780,500 1.13% 1,493,900 0.95%
宇贺鸿祥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780,500 1.13% 1,493,900 0.95%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00% — 0.00%
合计持有股份 2,013,420 1.28% 1,744,220 1.11%
中盛鸿祥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013,420 1.28% 1,744,220 1.11%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00% — 0.00%
注:上表中计算的总股本基数=普通股总股本(157,651,712 股)-公司回购专户中股份
(222,176 股)=157,429,536 股。
二、其他相关说明
1、股东中盛华宇、天益瑞泰、宇贺鸿祥、中盛鸿祥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2、中盛华宇、天益瑞泰、宇贺鸿祥、中盛鸿祥本次减持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减持股份与预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3、中盛华宇、天益瑞泰、宇贺鸿祥、中盛鸿祥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将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中盛华宇《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2、天益瑞泰《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3、宇贺鸿祥《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4、中盛鸿祥《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2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