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08 证券简称:思特奇 公告编号:2019-115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股东马庆选、史振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
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51,以下简称“预披露公告”)。持股 5%以上
股东马庆选、史振生计划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以及协议转让方式
分别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6,351,378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比例6.04%)、5,661,104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比例 5.38%)。其中,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减持期间自预
披露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期间自预披露公告
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6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
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
划实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85、2019-086)。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马庆选、史振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
告知函》,截至 2019 年 11 月 24 日,上述股东本次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已届满。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
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上述股东股份
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股数占
名称 (元/股) (股) 总股本比例注
马庆选 集中竞价交易 2019.9.9-2019.10.28 19.09 1,574,570 1.00%
史振生 集中竞价交易 2019.10.14-2019.10.28 18.48 1,097,238 0.70%
注:1)2019 年 7 月 5 日公司实施了 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2)上表中计算的总股本基数=权益分派后普通股总股本 157,651,712 股-公司回购专户中
股份 222,176 股=157,429,536 股。
上述减持股份的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及以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方式所取得的股份。股东马庆选、史振生本次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
持次数分别为 8 次、4 次。
2019 年 10 月 17 日,股东史振生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降至 5%以下,具体内
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持股 5%以上股
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106)和《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自该《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日至 2019 年 11 月 24 日,史振生累计减持比
例为 0.30%。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 权益分派后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名称 股数(股) 比例注 股数(股) 股数(股) 比例注
合计持有股份 6,351,378 6.05% 9,527,067 7,952,497 5.05%
马庆选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6,351,378 6.05% 9,527,067 7,952,497 5.05%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0
合计持有股份 5,661,104 5.39% 8,491,656 7,394,418 4.70%
史振生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5,661,104 5.39% 8,491,656 7,394,418 4.70%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0
注:1)2019 年 7 月 5 日公司实施了 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总股本 105,175,200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 104,953,02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总股本由
105,175,200 股增加至 157,651,712 股,股东马庆选、史振生所持公司股份相应进行调整;
2)本次变动前总股本基数=权益分派前普通股总股本 105,175,200 股-公司回购专户中股
份 222,176 股=104,953,024 股;
3)本次变动后总股本基数=权益分派后普通股总股本 157,651,712 股-公司回购专户中股
份 222,176 股=157,429,536 股。
二、其他相关说明
1、股东马庆选、史振生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2、上述股东本次减持均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 2019 年 11 月
24 日,减持股份与预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
3、上述股东本次减持严格遵守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上市公告书》中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的承诺。
4、股东马庆选、史振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1、马庆选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2、史振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1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