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08 证券简称:思特奇 公告编号:2018-081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姚国宁、马庆选、史振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分别于2018年3月2日、2018年3月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8-015)、《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变更公告》(公告编号:2018-016)。持股5%以上的股东姚国宁、马庆选、史振生计划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以及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其中,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六个月内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六个月内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4%;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若此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姚国宁、马庆选、史振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截至2018年9月28日,上述股东本次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上述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股东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比例
名称 (元/股) (股)
姚国宁 集中竞价交易 2018.03.28 34.64 500,000 0.57%
马庆选 集中竞价交易 2018.03.28 34.64 125,097 0.14%
史振生 集中竞价交易 2018.03.28 34.64 132,000 0.15%
注:上表中减持比例均按实际减持时对应的总股本(88,431,500股)计算。
上述减持股份的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及以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方式所取得的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权益分派 权益分派股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 前减持股 数(股) 股数(股)注 占总股本
比例注 数(股) 比例注
合计持有股份 5,682,950 6.43% 500,000 1,036,590 6,219,540 5.86%
姚国宁 其中:无限售条件 5,682,950 6.43% 500,000 1,036,590 6,219,540 5.86%
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00% - - - 0.00%
合计持有股份 6,251,245 7.07% 125,097 1,225,230 7,351,378 6.93%
马庆选 其中:无限售条件 6,251,245 7.07% 125,097 1,225,230 7,351,378 6.93%
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00% - - - 0.00%
合计持有股份 5,682,950 6.43% 132,000 1,110,190 6,661,140 6.28%
史振生 其中:无限售条件 5,682,950 6.43% 132,000 1,110,190 6,661,140 6.28%
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00% - - - 0.00%
注:1、2018年6月14日公司实施了2017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公司总股本由88,431,500
股增加至106,117,800股,股东姚国宁、马庆选、史振生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相应进行
调整;
2、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权益分派前减持股数+权益分派股数;
3、减持比例按实际减持时所对应的总股本计算;
4、上表出现总计数与所加数值总和尾数不符情形的,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姚国宁、马庆选、史振生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2、姚国宁、马庆选、史振生本次减持均已按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日,减持股份与预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
3、姚国宁、马庆选、史振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将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姚国宁、马庆选、史振生均严格遵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的承诺。
三、备查文件
1、姚国宁《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2、马庆选《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3、史振生《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