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08 证券简称:思特奇 公告编号:2018-022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七次会议于 2018年 4月 20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的方式召开。本次会
议已于2018年 4月 9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吴飞舟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 8 人,实到 8
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
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
度报告及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和《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
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参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上的《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
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参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上的《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17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为65,452,202.05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232,398,876.23元。
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现有总股本88,431,500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8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4,760,820.00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尚需经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对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发表了同意意见,公
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
独立董事意见及《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参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上的《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8年度审计
机构的议案》。
根据股份公司上市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公司应聘请具有相关资质的中介机构负责审计工作,为保持工作的连续性,促进公司发展,公司拟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相关审计费用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支付。
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计提2017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参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上的《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2017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公
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对股东权益的保护,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对《公司章程》进行了详细修订。
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 的相关规
定,公司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有效缓解公司流动资金的需求压力,优化公司财务结构,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前提下,结合公司自身的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1亿元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九个月,到期日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对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予以确认的议案》。
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相关系统软件模块的研发和研发中心建设,主要投资支出包括相关研发项目的人力成本、房租等打包成本以及研发中心建设场地费用等。研发人员往往同时兼顾多个募投项目研发以及非募投项目研发工作,如果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人力成本,会出现多个账户同时分别支付部分工资的情况,考虑到个人福利费和个人所得税的缴纳,以及银行一般要求工资从企业基本账户支付,多个账户同时分别支付部分工资可操作性较差。另一方面将房租水电等支出在不同募投项目之间进行切分也增加了额外的管理工作。因此为提高运营管理效率,公司对于人力成本、房租水电费用等支出统一以自有资金先行支付,在月末对募投项目发生的费用进行归集核算,再从募集资专户划出募投项目支出等额资金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
截至2018年3月31日,公司采取上述方式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然后将不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应当承担的金额归还至自有资金账户,实际发生额为6,869.16万元。上述做法形式上应类似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有资金”,为此特提请董事会对公司该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议并予以确认。详细内容请参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公告》。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募集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均对本议案发表了专项意见,同意公司对该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予以确认。会计师的鉴证报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的专项意见详见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参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上的《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浦发银行贷款的议案》。
鉴于公司业务发展扩大的需要,需较大数额的流动资金用于支持公司业务发展,经与浦发银行商议,我公司拟向浦发银行申请3000万元授信事宜,该授信由法人吴飞舟提供个人连带责任担保。
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参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
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主要会议议程如下:
一、会议时间:2018年5月15日
二、会议地点: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