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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607 深市 拓斯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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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斯达:关于收购子公司野田智能原股东部分股权事项交易对方完成购买公司股票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8-07-31


证券代码:300607        证券简称:拓斯达      公告编号:2018-058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子公司野田智能原股东部分股权事项

        交易对方完成购买公司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拓斯达”)于2018年3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现金收购参股公司东莞市野田智能装备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以12,000万元的对价收购东莞市野田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野田智能”)80%的股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公司于2018年3月6日与转让方熊绍林、陈宝玉、单玉荣、柯剑龙、赵标、文成照、熊少伟、熊晓丽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及《股权转让协议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根据补充协议约定,前述转让方收到公司支付的股权转让款十个工作日内,扣除20%税金后将全部用于投资设立资产管理计划,该资产管理计划仅用于购买拓斯达已发行的A股股票(证券代码:300607)。公司预扣个人所得税后向转让方累计支付股权转让款共计9,600万元。

    2018年7月30日,公司收到资产管理计划托管方兴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证资管”)的通知,表示其已完成使用股权转让款购买拓斯达股票的义务。截止公告日,委托人熊绍林、陈宝玉、单玉荣、柯
剑龙、赵标、文成照、熊少伟认购了兴证资管鑫众80号资产管理计划(转让人熊晓丽因资金金额不足资管计划认购最低限额100万元,无法单独认购资管计划份额,其相关份额与熊绍林合并购买),该计划实收资本9,600万元。截至公告日,兴证资管已根据转让方的委托,以二级市场竞价方式购买拓斯达股票1,723,610股,占公司总股本1.32%,实际交易额(不含税费)为人民币95,444,464.42元,符合补充协议的约定。

    根据补充协议安排,转让方熊绍林、陈宝玉、单玉荣、柯剑龙、赵标、文成照、熊少伟、熊晓丽承诺其购买的拓斯达股票自购买完成次日起24个月内不进行质押、担保、转让,也不进行资产处置及权益分配。

    特此公告。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