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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607 深市 拓斯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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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斯达:关于股份回购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10-30


证券代码: 300607  证券简称:拓斯达  公告编号:2024-110

债券代码:123101    债券简称:拓斯转债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拓斯达”)
于 2023 年 11 月 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股份,用于未来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2,5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2.80元/股,回购期间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3 年 11 月 3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23)。

  因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
上限由 22.80 元/股调整为 22.76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6
月 5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9)。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
股份已实施完毕的,上市公司应当停止回购行为,在两个交易日内披
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现将本次回购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回购实施情况

  1、2023 年 11 月 24 日,公司首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312,4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0.0735%,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3 年 11 月 27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首次实施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27)。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
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截至 2024 年 10 月 29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2,342,668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5514%,最高成交价为 16.05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8.74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26,128,916.60 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届

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实际回购时间区间为 2023 年 11 月 24 日至
2024 年 10 月 29 日。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

  二、本次股份回购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回购股份数量、回购价格、资金总额及回购
实施期限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公
司实际回购金额已达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
资金总额上限。上述情况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及法律法规的
要求,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

  三、本次回购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盈利能力、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四、本次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经公司自查,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方案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五、本次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等均符合公司回购股份的方案及《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
份》等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交易申报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2,342,668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5514%。根据公司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全部锁定,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本结构测算,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回购前          本次变动          本次回购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41,733,985    33.36%    2,342,668    143,754,093    33.84%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283,096,201    66.64%    -2,342,668    281,076,443    66.16%

      合计          424,830,186    100.00%      --        424,830,536  100.00%

        注:本次回购前总股本数据为 2023 年 11 月 2 日收盘后数据,总股本回购前后变动的原因:
    ①2024 年度部分董监高可转让股份法定额度 37,440 股转为高管锁定股(增加);②公司原部分
    董事、高管因任期届满离任,其持有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在 2023 年 7 月 4 日起 6 个月内(2023
    年 7 月 4 日至 2024 年 1 月 3 日)全部转为高管锁定股。上述董事、高管自任期届满离任之日至
    2024 年 1 月 3 日半年不得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的期限已届满,故其持有的全部股份 360,000
    股转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增加),高管锁定股相应减少 360,000 股;③2023 年 11 月 2 日至
    2024 年 10 月 29 日因可转债转股新增股份数量为 350 股。

      七、本次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
  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
  司债券等相关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
  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回购股份完成后的 36 个月
  内实施上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公司将结合实
  际情况适时推出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届时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
  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