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07 证券简称:拓斯达 公告编号:2018-045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杨双保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10,740,42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8.23%)的股东杨双保先生基于自身安排,计划在未来6个月内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4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31%)。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实施;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实施。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于2018年5月16日收到股东杨双保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杨双保
2、股东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双保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0,740,42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8.23%。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基于自身安排。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公司股份。
3、减持数量和比例:
本次计划减持的总股票数量不超过4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31%(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更事项,上述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
5、减持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实施;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实施。
6、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二)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杨双保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做出如下承诺:
“自股份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股份公司的股份,也不由股份公司回购本人持有的该等股份。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本人若发生职务变更、离职情况,仍将遵守该承诺。在本人或本人近亲属任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所持有股份总额的25%,本人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股份;本人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公司股票数量占所持有股份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同时,若本人在股份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则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若本人在股份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内申报离职,则自本人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上述锁定期满后,本人拟减持公司股票时,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人累计减持公司股票数量可能达到本人所持公司股票数量的100%,具体减持比例由本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减持方式包括协议转让、大宗交易或二级市场等,期间存在除权除息情形的,将进行相应的调整。若本人未能履行上述公开承诺,本人承诺如下约束措施:(1)本人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十二个月。
(2)若本人减持公司股票价格低于发行价,本人自愿向公司以现金方式交付发行价与减持价格的差额乘以减持股数的金额。(3)本人不得作为公司股权激励对象,或调整出已开始实施的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名单;视情节轻重,公司可以对本人采取扣减绩效薪酬、降薪、降职、停职、撤职等处罚措施。(4)若受到监管机构的立案调查,或受相关处罚,将积极协助和配合监管机构的调查,或协助执行相关处罚。”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杨双保先生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杨双保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情况决定是否或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等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
2、杨双保先生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1、杨双保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