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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斯达:关于购买完成东莞市野田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余下80%股权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8-05-02

证券代码:300607            证券简称:拓斯达        公告编号:2018-042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完成东莞市野田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余下80%股权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基本情况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8年3月7日

发布了《关于购买东莞市野田智能装备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6),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12,000万元人民币收购熊绍林、陈宝玉等八位自然人股东所持有东莞市野田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野田智能”)80%的股权。交易双方于2018年3月6日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及《股权转让协议补充协议》。

     2018年3月15日,公司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向熊绍林、陈宝玉

支付了首期转让款3,000万元,野田智能于2018年3月20日完成工商变更

登记及新章程备案。2018年3月22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发布了《关于东莞

市野田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9)。

     2018年4月19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发布了《关于购买东莞市野田智

能装备有限公司余下80%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25),根

据《股权转让协议》约定,野田智能完成工商变更后公司应于二十个工作日内(2018年3月21日至2018年4月18日)支付第二期转让价款人民币9,000.00万元(大写:玖仟万元)。因公司在筹资过程中向银行申请相关贷

款的办理进度有所延误,无法按照协议约定在二十个工作日内完成第二期转让价款的支付。根据相关贷款办理实际进度,经与熊绍林、陈宝玉等八位原野田智能自然人股东进行协商,双方一致同意并签署《东莞市野田智能装备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将前述第二期转让价款支付日期进行顺延,最终支付日期不得晚于2018年4月30日。

     以上所列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二、交易实施进展情况

     根据《东莞市野田智能装备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约定,公司于2018年4月28日向熊绍林、陈宝玉等八位自然人支付了第二期股权转让款9,000万元人民币,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此次购买野田智能公司80%股权相关交易事项已完成。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持有野田智能100%股权,野田智能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三、备查文件

        1、银行业务委托书。

        特此公告。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