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05 证券简称:恒锋信息 公告编号:2019-067
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特定股东、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特定股东上海 榕辉实业有限公司、监事郑明先生及 高级管理人员杨志钢先生保
证向公司提供的信 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 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 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定股东上海榕辉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榕辉”)持有公司股份 3,946,89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39%),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进行减持的时间除外)以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3,2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94%)。上海榕辉连续 90天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00%。
2、公司监事郑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40,65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27%),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进行减持的时间除外)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76,415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5%)。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杨志钢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463,474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
例 0.28%),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进行减持的时间除外),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58,794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4%)。
上述股东减持计划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其承诺。
公司于近日收到特定股东上海榕辉、监事郑明先生及高级管理人员杨志钢先生分别出具的《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告知函》,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1、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特定股东上海榕辉共持有公司股份 3,946,890 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39%;
2、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监事郑明先生共持有公司股份 440,659 股,占公司
总股本比例 0.27%;
3、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杨志钢先生共持有公司股份 463,474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28%。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股数 占总股本比例
上海榕辉 集中竞价交易 自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三 不超过 1.94%
大宗交易 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 3,200,000 股
郑 明 集中竞价交易 自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十 不超过 0.05%
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 76,415 股
自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十 不超过
杨志钢 集中竞价交易 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 58,794 股 0.04%
减持股份来源:上海榕辉及郑明先生拟减持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
持有的股份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杨志钢先生拟减持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前持有的股份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和公司 2018 年股权激励计划获授股份
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
减持原因:上海榕辉减持基于其公司经营需要,郑明先生及杨志钢先生减持
基于其个人资金需求;
减持价格:视减持时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调整说明:若减持计划存续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
变动事项,则上述股东拟减持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三、本次拟减持事项是否与股东此前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特定股东上海榕辉、监事郑明先生、高级管理人员杨志
钢先生减持上述股份与其此前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均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上海榕辉、郑明先生、杨志钢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计划;
2、上述股东本次减持计划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违反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相关承诺;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上述股东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拟减持的股东上海榕辉、郑明先生、杨志钢先生均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上海榕辉出具的《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告知函》;
2、郑明先生出具的《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告知函》;
3、杨志钢先生出具的《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0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