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04 证券简称:长川科技 公告编号:2020-091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减持公司股份计划
数量过半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实际控制人赵轶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川科技”)于2020年9月14日披露了《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公司部分董事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2020-058)(以下简称“本次减持计划”),公司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总经理赵轶先生、持股5%以上的股东兼公司董事钟锋浩先生、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孙峰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其中,公司实际控制人赵轶先生拟减持8,000,000股,占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314,274,791股的2.5455%。由于公司于2020年10月9日办理完成了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期的部分股份回购注销,公司总股本下降为313,790,502股。因此,赵轶先生拟减持的8,000,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调整为2.5495%。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30 日收到赵轶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数量过
半的告知函》,截至该告知函出具之日,赵轶先生已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5,100,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6253%。赵轶先生本次减持股份总数未超过减持计划约定的股数,上述减持计划已实施过半。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一)本次减持情况
减持 期初持股 减持数量 期末持股 减持 减持 占
股东名称 日期 数量 (股) 数量 方式 均价 公司总股本
比例
2020/1 79,606,419 2,700,000 76,906,419 大宗 25.00 0.8604%
赵轶 2/24 交易
2020/1 76,906,419 2,400,000 74,506,419 大宗 22.82 0.7648%
2/29 交易
合计 - 5,100,000 74,506,419 - 23.97 1.6252%
注:赵轶先生本次减持的5,100,000股来源全部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
行的股份。减持完成后所剩余部分股份来源为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的股
份。
(二)减持后持股情况
减持前 减持后
股东名称 股份来源 持有公司股份 持有股份占公 持有公司股份 持有股份占公
数量(股) 司总股本比例 数量(股) 司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 79,606,419 25.3693% 74,506,419 23.7440%
赵轶 其中:无限售条 19,901,605 6.3423% 14,801,605 4.7170%
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59,704,814 19.0270% 59,704,814 19.0270%
二、权益变动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2017 年 4 月 14 日,公司披露《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公告
书》,信息披露义务人赵轶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22,050,658股,占当时总股本
的28.94%。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变化情况
致的公司总股本变动
(1) 2017年11月,公司实施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由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76,194,000.00股增加至
78,026,000.00股,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之持股比例发生被动稀释,原持股比例由28.94%下降为28.26%。
(2) 2018年6月,公司实施了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份每10股转增9股的权益分派方案,公司总股本由78,026,000股增至148,249,400股。从而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增加,持股比例不变。
(3) 2018年11月,公司实施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由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 148,249,400 股增加至
149,108,400 股,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之持股比例发生被动稀释,由原持股比例28.26%下降为28.10%。
(4) 2019年5月,公司实施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部分股份的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4,022 股,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49,108,400股变更为149,094,378股,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之持股比例发生被动增加,由原持股比例28.10%
(28.0978%)略微上升为28.10%(28.1004%)。
(5) 2019年6月,公司实施了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份每10股转增9.000846股的权益分派方案,公司总股本由149,094,378股增至283,291,931股。从而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增加,持股比例不变。
(6) 2019年9月,公司实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新增股份上市,向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等三名股东发行30,982,860股,公司总股本由
283,291,931股增至314,274,791股,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之持股比例发生被动稀释,由原持股比例28.10%下降为25.33%。
(7) 2020年9月,公司实施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期部
分股份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期部分股份的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84,289股,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314,274,791股变更为313,790,502股,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之持股比例发生被动增加,由原持股比例25.33%上升为25.37%。
2、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减持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 2020 年 12 月 24 日及 2020 年 12 月 29 日共完成
两次大宗交易,减持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5,1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6252%,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减持 减持数量 减持 减持 占
日期 (股) 方式 均价 总股本比例
赵轶 2020/12/24 2,700,000 大宗交易 25.00 0.8604%
2020/12/29 2,400,000 大宗交易 22.82 0.7648%
合计 5,100,000 - 23.97 1.6252%
综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因公司总股本变动引起的被动稀释及上述减持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的股份为74,506,419 股,持股比例变更至
23.74%。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
2、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赵轶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股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一致。
3、赵轶先生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行为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备查文件
1、赵轶先生提交的《关于股份减持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12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