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04 证券简称:长川科技 公告编号:2020-059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董事减持公司股份计划
实施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川科技”)于2020年8月26日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44)(以下简称“本次减持计划”),持本公司股份10,052,18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3.1985%)的股东、董事韩笑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1,8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5725%)。持本公司股份7,037,86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2394%)的股东、董事朱红军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1,5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4773%)。
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8 日收到韩笑、朱红军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
完成的告知函》,截至该告知函出具之日,韩笑先生已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1,8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5725%)。韩笑先生本次减持股份总数未超过减持计划约定的股数,上述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朱红军先生已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1,5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4773%)。本次减持股份总数未超过减持计划约定的股数,上述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一)本次减持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日期 期初持股数量 减持数量 期末持股 减持方式 减持均价 占总股本
比例
2020.9.18 10,052,185 106,354 9,945,831 集中竞价 28.6110 0.03%
2020.9.21 9,945,831 108,200 9,837,631 集中竞价 28.7280 0.03%
韩笑 2020.9.23 9,837,631 76,200 9,761,431 集中竞价 27.5320 0.02%
2020.9.25 9,761,431 1,172,888 8,588,543 集中竞价 25.6700 0.37%
2020.9.28 8,588,543 336,358 8,252,185 集中竞价 25.8190 0.11%
合计卖出 1,800,000 26.1343 0.57%
2020.9.18 7,037,864 102,300 6,935,564 集中竞价 28.6110 0.03%
2020.9.21 6,935,564 105,900 6,829,664 集中竞价 28.7300 0.03%
朱红军 2020.9.23 6,829,664 76,200 6,753,464 集中竞价 27.5380 0.02%
2020.9.25 6,753,464 963,098 5,790,366 集中竞价 25.6820 0.31%
2020.9.28 5,790,366 252,502 5,537,864 集中竞价 25.7410 0.08%
合计卖出 1,500,000 26.2012 0.48%
注:韩笑、朱红军先生本次减持的股份来源全部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
发行的股份。减持完成后所剩余部分股份来源为已解除限售的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前以发行股份。
(二)减持后持股情况
减持前 减持后
持有公司股份 持有股份 持有公司股份 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来源 占公 占公
数量(股) 司总股本 数量(股) 司总股本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 10,052,185 3.20% 8,252,185 2.63%
其中:无
韩笑 限售条件 2,513,046 0.80% 713,046 0.23%
股份
有限售条 7,539,139 2.40% 7,539,139 2.40%
件股份
合计持有 7,037,864 2.24% 5,537,864 1.76%
朱红军 其中:无 1,759,466 0.56% 259,466 0.08%
限售条件
股份
有限售条 5,278,398 1.68% 5,278,398 1.68%
件股份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
2、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韩笑先生、朱红军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股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一致。
3、韩笑先生、朱红军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减持行为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备查文件
1、韩笑先生、朱红军先生提交的《关于股份减持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9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