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04 证券简称:长川科技 公告编号:2020-044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董事韩笑、朱红军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川科技”)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韩笑、朱红军关于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持本公司股份10,052,18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3.1985%)的股东、董事韩笑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1,8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5725%)。
持本公司股份7,037,86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2394%)的股东、董事朱红军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1,5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4773%)。
详情公告如下:
一、拟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任职情况 持有公司股份数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韩笑 董事 10,052,185 3.1985%
朱红军 董事 7,037,864 2.2394%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财务安排;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3、减持期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即2020年9月18日-2021年3月17日,且窗口期不减持);
4、拟减持方式、数量及比例:
股东名称 拟减持方式 拟减持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韩笑 集中竞价、大宗交易 1,800,000 0.5727%
朱红军 集中竞价、大宗交易 1,500,000 0.4773%
合计 3,300,000 1.0500%
如遇公司股票在减持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价格区间及减持股份数量作相应调整。
5、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三、拟减持股东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本次拟减持股东为公司董事韩笑先生,董事朱红军先生。韩笑先生及朱红军先生承诺:
本人在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上市后出现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最低减持价格将相应调整);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放弃履行上述减持价格和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东正常履行其承诺,未有违反承诺的情形。
四、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韩笑先生及朱红军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五、备查文件
1、韩笑、朱红军出具的《股东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8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