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300604 深市 长川科技


首页 公告 长川科技:关于公司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长川科技:关于公司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日期:2018-05-31

证券代码:300604           证券简称:长川科技          公告编号:2018-032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持有本公司股份3,625,45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的4.65%)的股东浙江

天堂硅谷合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拟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六个

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3,625,452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4.65%)。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川科技”)于 2018

年5月29日收到公司股东浙江天堂硅谷合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

丰创业”)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合丰创业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3,625,4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65%。

    合丰创业计划自公司发布减持预披露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

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不超过3,625,452股公司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

公司总股本的4.65%。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1、股东名册:浙江天堂硅谷合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合丰创业持有公司股份3,625,4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65%;

其中实际可流通股数为3,625,4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65%,不存在股份质押。

    合丰创业不属于公司5%以上股东。

    二、股份减持计划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经营投资资金安排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公司股份

    3、减持数量:不超过3,625,452股(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4.65%。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即1,560,520股;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即780,260股。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的方式。

    5、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且按照上市承诺股票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若在减持计划期间内,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下限将相应进行调整。

    6、减持期间: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根据法律

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具体减持日期为2018年6月6日起的六个月内。

    三、股东相关承诺与履行情况

    1、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合丰创业做出的相关承诺如下:

    (1)“除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将本公司持有的部分股份公开发售之外,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公司将严格遵守首次公开发行关于股份流动限制和股份锁定的承诺,在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届满后拟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将通过合法方式进行减持,并通过发行人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合计减持不超过本公司所持发行人股份总额的100%。

    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本公司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的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违反上述承诺事项,减持股份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2、承诺的履行情况

    公司股票于2017年4月17日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根据相关承诺,合丰创业所持公司股票于2018年4月17日解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4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8-011)。

    截止本公告日,前述股东合丰创业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四、相关风险提示及其他事项说明

    1、股东合丰创业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票价格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合丰创业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合丰创业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如遇公司股票在减持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股份数量作相应调整。

    4、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合丰创业将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5、公司将督促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有关要求,合法、合规地实施减持计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合丰创业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 5月 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