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02 证券简称:飞荣达 公告编号:2020-023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高管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董事、总经理杜劲松,董事、副总经理马军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飞荣达”)于2019年8
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
《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82),
公司董事、总经理杜劲松先生,董事、副总经理马军先生,计划自公告之日起十五
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自2019年9月18日至2020年3月17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
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35,6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443%。其中,董事、总经
理杜劲松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60,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196%,董事、
副总经理马军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75,6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247%。
( 若计划减持期间内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
项,前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具体内容如下:
直接持有公司 占公司目前 拟减持直接 拟计划减持数
股东名称 职务 股份数量 总股本比例 持有公司 量占总股本
(股) (%) 股份数量 的比例
(股) (%)
杜劲松 董事、总经理 240,000 0.0784 60,000 0.0196
马军 董事、副总经理 9,189,000 3.0004 75,600 0.0247
合计 9,429,000 3.0788 135,600 0.0443
注:上述比例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近日,公司收到董事、总经理杜劲松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告知函》,
其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董事、副总经理马军已于2019年9月24日实施完毕本次减持
计划(公告编号:2019-093)。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上述董事、高管本次减持计划的具体减持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 职务 减持方式 减持日期 减持均价 减持数量 减持比例
称 (元/股) (股) (%)
集中竞价 2019 年 09 月 24 日 50.50 1,000 0.0003
杜劲松 董事、总经 集中竞价 2019 年 11 月 11 日 51.00 9,000 0.0029
理
集中竞价 2019 年 11 月 19 日 52.95 20,000 0.0065
小 计 30,000 0.0098
集中竞价 2019 年 9 月 19 日 48.68 23,000 0.0075
马军 董事、副总 集中竞价 2019 年 9 月 20 日 49.67 30,000 0.0098
经理
集中竞价 2019 年 9 月 24 日 49.34 22,600 0.0074
小 计 75,600 0.0247
合 计 105,600 0.0345
2、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变更前 变更后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数 量 占总股本 数 量 占总股本
(股) 比例 (股) 比例
(%) (%)
持有股份 240,000 0.0784 210,000 0.0686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80,000 0.0588 157,500 0.0514
杜劲松 其中:股权激励限售股 144,000 0.0470 144,000 0.0470
高管锁定股 36,000 0.0118 13,500 0.0044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60,000 0.0196 52,500 0.0171
持有股份 9,189,000 3.0005 9,113,400 2.9758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9,113,400 2.9758 9,113,400 2.9758
其中:股权激励限售股 113,400 0.0370 113,400 0.0370
马军
高管锁定股 0 0.0000 6,721,650 2.1948
首发前限售股 9,000,000 2.9388 0 0.000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75,600 0.0247 2,278,350 0.7439
注: 1、减持股份来源:本次拟减持的股份均为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获授的股份(包括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部分);
2、“变更后“的”无限售条件股份”是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8.9条 “每年的第一个交易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以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上年最后一个交易日登记在其名下的在本所上市的本公司股份为基数,按25%计算其本年度可转让股份法定额度;同时,对该人员所持的在本年度可转让股份额度内的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进行解锁。”
3、董事、副总经理马军持有的首发前限售股已于2020年2月3日解除限售,具体内容详见《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05)。根据其在《招股说明书》中所做出的承诺:“自承诺的限售期满后,在公司担任董事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故马军先生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2,278,350股。
4、上述比例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与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本次减持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马军先生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上市公告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所作承诺如下:
(一) 股份锁定承诺
马军先生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若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深圳市飞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飞驰实业投资(常州)有限公司)
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机构)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马军先生通过飞驰实业投资(常州)有限公司间接持有飞荣达股份180,000,占总股本0.0588%,本次减持计划不涉及间接持有的股份。)
(二)股份减持承诺
马军先生就其间接持有飞荣达股份事项,承诺“在上述法定或自愿锁定期满后,在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截至目前,本次减持计划的董事、副总经理马军先生严格履行了关于股份限售及减持的各项承诺,未发生减持的情况、未发生违反上述承诺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其作出的相关承诺。
2、上述股东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均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
3、上述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