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02 证券简称:飞荣达 公告编号:2025-006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特定股东及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
预披露公告
股东宁波飞驰荣达股权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马军,财务总监王林 娜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飞荣达”)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马飞先生、及其配偶黄峥女士、兄弟马军先生与宁波飞驰荣达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驰投资”)为一致行动人。上述人员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监管要求实施减持计划。
2、特定股东飞驰投资持有公司股份 12,558,386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
58,000.6431 万股的 2.1652%。飞驰投资拟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公司股份6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0.1034%。本次减持计划将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
易日之后的 3 个月内进行(自 2025 年 3 月 3 日至 2025 年 6 月 2 日),且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飞驰投资是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为骨干员工设立的员工持股平台,本次减持是基于满足部分已退休员工自身的资金需求。
3、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马军先生,财务总监王林娜女士,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
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3 个月内(自 2025 年 3 月 3 日至 2025 年 6 月 2 日)以集
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655,000 股,占公告日公司总股本58,000.6431 万股的 0.1129%。
公司董事会近日分别收到特定股东飞驰投资,董事、副总经理马军先生,财务总监王林娜女士《关于计划减持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提示如下:
一、计划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直接持有公司 占公司目前 拟减持直接 拟计划减持数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股份数量 总股本 持有公司 量占总股本
(股) 比例 股份数量 的比例
(%) (股) (%)
飞驰投资 特定股东 12,558,386 2.1652 600,000 0.1034
马 军 董事、副总经理 14,520,431 2.5035 630,000 0.1086
王林娜 财务总监 100,000 0.0172 25,000 0.0043
合计 27,178,817 4.6860 1,255,000 0.2164
注:1、上述比例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2、公司原董事、副总经理邱焕文先生,原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王燕女士,原副总经理刘毅先生, 原副总经理石为民先生已于2024年11月18日换届离任,上述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自离任后半年内不减持其通过飞驰投资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其中,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飞驰投资持有公司股份数为12,558,38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65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飞驰投资及一致行动人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有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马 飞 233,641,313 40.2825
黄峥 42,987,729 7.4116
马军 14,520,431 2.5035
飞驰投资 12,558,386 2.1652
合计 303,707,859 52.3628
注:上述比例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1)飞驰投资本次拟减持的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股份,以及因实施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2)马军先生本次拟减持的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股份,以及因实施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3)王林娜女士本次拟减持的股份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获授的股份,以及因实施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2、减持原因:
(1)飞驰投资是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为骨干员工设立的员工持股平台,本次减持是基于部分已退休员工自身的资金需求;
(2)马军先生、王林娜女士本次减持是满足自身资金需要。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3 个月内(自 2025 年 3
月 3 日至 2025 年 6 月 2 日);
5、拟减持数量及比例:上述股东本次计划减持数量合计不超过 1,255,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2164%。若计划减持期间内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前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与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飞驰投资,董事、副总经理马军先生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马飞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承诺如下:
1、股份锁定的承诺
飞驰投资(原“深圳市飞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机构)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马军先生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若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
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马飞先生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若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本公司上市时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时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马飞、邱焕文、马军、黄青、黄志明、郭东朋、刘广萍、刘毅、石为民、王美发、蓝宇红、张全洪、王燕、肖驰、徐云承诺:“在上述法定或自愿锁定期满后,在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2、股份减持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马飞承诺:
“(1)本人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
(2)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本人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证监会、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
(3)本人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4)本人减持公司股份前,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人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以下时除外;
(5)本人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满后二年内每年减持股份数不超过本次发行前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10%(若发行人有送股、转增股本或增发等事项的,上述股份总数应作相应调整);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6)若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10个交易日内购回违规卖出的股票,且自购回完成之日起自动延长持有全部股份的锁定期3个月。若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发行人所有,本人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如果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上述承诺不因其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失效。”
截止目前,本次减持计划的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履行了关于股份限售及减持的各项承诺,未发生违反上述承诺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三、相关事项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上述股东将根据自身情况、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上述股东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四、备查文件
1、宁波飞驰荣达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计划减持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2、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关于计划减持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