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02 证券简称:飞荣达 公告编号:2019-089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
实施进展的公告
董事、副总经理邱焕文,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王燕,副总经理刘毅,副总
经理石为民,财务总监蓝宇红及总工程师张全洪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飞荣达”)于2019年5 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 《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更新后)》(公告编 号:2019-046),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邱焕文先生,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王燕女 士,副总经理刘毅先生,副总经理石为民先生,财务总监蓝宇红女士及总工程师张 全洪先生,计划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自2019年6月13日至2019 年12月12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342,750股,占本公司总股 本比例0.1119%。若计划减持期间内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 等除权除息事项,前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具体内容如下:
直接持有公司 占公司目前 拟减持直接 拟 计划 减持数
股东名称 职务 股份数量 总股本比例 持有公 司 量占总 股本
(股) (%) 股份数 量 的比例
(股) (%)
邱焕文 董事、副总经理 309,000 0.1009 77,250 0.0252
王 燕 董秘、副总经理、 195,000 0.0637 48,750 0.0159
刘 毅 副总经理 306,000 0.0999 76,500 0.0250
石为民 副总经理 186,000 0.0607 46,500 0.0152
蓝宇红 财务总监 195,000 0.0637 48,750 0.0159
张全洪 总工程师 180,000 0.0588 45,000 0.0147
合计 1,371,000 0.4476 342,750 0.1119
注:上述比例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一、减持计划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减持时间
内,大股东、董监高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
截至2019年9月12日,上述董事、高管的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现将预披露的减
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职务 减持方式 减持日期 减 持均 价 减持数量 减持比例
(元/股) (股) (%)
集中竞价 2019 年 6 月 20 日 25.96 24,000 0.0078
集中竞价 2019 年 6 月 27 日 26.92 24,000 0.0078
邱焕文 董事、副总经理 集中竞价 2019 年 7 月 17 日 28.70 7,300 0.0024
集中竞价 2019 年 9 月 04 日 43.61 1,900 0.0006
集中竞价 2019 年 9 月 05 日 47.00 20,000 0.0065
董事会秘书、副 集中竞价 2019 年 9 月 06 日 48.00 1,700 0.0006
王燕 总经理
集中竞价 2019 年 9 月 09 日 49.12 5,000 0.0016
刘 毅 副总经理 集中竞价 2019 年 7 月 16 日 29.01 46,500 0.0152
集中竞价 2019 年 6 月 14 日 24.98 21,500 0.0070
石为民 副总经理
集中竞价 2019 年 6 月 17 日 24.85 5,000 0.0016
合计 -- -- -- 156,900 0.0511
注: 1、减持股份来源:本次拟减持的股份均为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获授的股份(包括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部分);
2、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财务总监蓝宇红女士及总工程师张全洪先生因个人因素未减持公司股份;董
事、副总经理邱焕文先生,副总经理刘毅先生及副总经理石为民先生,减持数量已过半但未超过计划预披露数
量。上述比例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2、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变更前 变更后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数 量 占总股本 数 量 占总股本
(股) 比例 (股) 比例
(%) (%)
持有股份 309,000 0.1009 231,800 0.0757
邱焕文 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 231,750 0.0757 231,750 0.0757
无限售条件股份 77,250 0.0252 50 0.0000
持有股份 195,000 0.0637 188,300 0.0615
王燕 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 146,250 0.0478 146,250 0.0478
无限售条件股份 48,750 0.0159 42,050 0.0137
持有股份 306,000 0.0999 259,500 0.0847
刘毅 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 229,500 0.0749 229,500 0.0749
无限售条件股份 76,500 0.0250 30,000 0.0098
持有股份 186,000 0.0607 159,500 0.0521
石为民 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 139,500 0.0455 139,500 0.0456
无限售条件股份 46,500 0.0152 20,000 0.0065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与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本次减持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邱焕文、王燕、刘毅、石为民、蓝宇红、张全洪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上市公告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所作承诺如下:
(一)股份锁定承诺
深圳市飞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飞驰实业投资(常州)有限公司)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机构)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本
次减持计划不涉及间接持有的股份。)
(二)股份减持承诺
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邱焕文、王燕、刘毅、石为民、蓝宇红、张全洪就其间接持有飞荣达股份事项,承诺“在上述法定或自愿锁定期满后,在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截至目前,本次减持计划的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严格履行了上述关于股份限售及减持的各项承诺,未发生违反上述承诺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及实施情况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上述董事、高管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和相关承诺一致,截至本公告日,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不存在违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