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01 证券简称:康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2-029
债券代码:123119 债券简称:康泰转 2
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
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具体情况如下:
一、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述
1、2019 年 3 月 24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19 年 3 月 24 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核实意见。
3、2019 年 4 月 4 日,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
况并结合监事会的核查结果,公司公告了《监事会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19 年 4 月 12 日,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5、2019 年 4 月 29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六届
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本次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 2019 年 4 月 29 日,行权价格为 45.09 元/股。公司独
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6、2019 年 6月 6 日,公司完成了股票期权首次授予 541名激励对象 3,194.10
万份股票期权的登记工作,期权简称:康泰 JLC1;期权代码:036359。
7、2019 年 12 月 4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
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的 5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决定将其合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25.20 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8、2019 年 12 月 13 日,公司完成了 5 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25.20 万份股票期权注销工作。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3,168.90 万份,激励对象人数为 536 名。
9、2020年3月3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向91名激励对象授予293.40万份预留股票期权,授予日为2020年3月30日,行权价格为112.40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10、2020年4月10日,公司完成了股票期权预留授予91名激励对象293.40万份股票期权的登记工作,期权简称:康泰JLC2;期权代码:036415。
11、2020年7月2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注销首次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以及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涉及的激励对象名单和数量等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2、2020年8月17日,公司完成了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不满足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291.655万份的注销工作。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2,877.245万份,激励对象人数为522名。
13、2020年9月1日,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自主行权事项已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且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自主行权相关登记申报工作。行权期限为2020年9月7日至2021年4月28日,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总数为1,393.345万份,行权价格为44.54 元/股。
14、2021年5月2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以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涉及的激励对象名单和数量等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5、2021年6月11日,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自主行权事项已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且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自主行权相关登记申报工作。行权期限为2021年6月16日至2022年3月29日,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总数为136.275万份,行权价格为112.10元/股。
16、2021年6月21日,公司完成了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不满足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18.175万份的注销工作。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275.225万份,激励对象人数为85名。
17、2021年10月2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
格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8、2022年1月2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注销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以及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涉及的激励对象名单和数量等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9、2022年2月11日,公司完成了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不满足行权条件的157.0350万份股票期权及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5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17.80万份股票期权注销工作。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为473名,未行权的期权数量为1,326.865万份;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为80名,未行权的期权数量为189.4033万份。
同日,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自主行权事项已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且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自主行权相关登记申报工作。行权期限为2022 年2月15日至2022年4月28日,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总数为1,326.865万份,行权价格为44.24元/股。
20、2022年4月2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注销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以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涉及的激励对象名单和数量等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1、等待期届满说明
根据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二个等待期为自授权日起24个月。第二个行权期为预留
授权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权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
当日止,行权比例为50%。公司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2020年3月30日,
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等待期已届满。
2、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序号 行权条件 满足行权条件的说明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
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 公司未发生所述情形,满足行权
1 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条件。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
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激励对象未发生所述情形,满足
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行权条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达到业绩指标考核条件,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2020 年净利润为 67,918.62 万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