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300601 深市 康泰生物


首页 公告 康泰生物: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康泰生物: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0-05-18

康泰生物: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601            证券简称:康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0-040
            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 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2020年5月18日(星期一)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0
年 5 月 18 日(星期一)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 5 月
18 日(星期一)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受疫情防控的影响,董事长杜伟民先生、副董事长郑海发先生以视频通讯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董事罗党论先生现场主持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371,239,13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7.5367%。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中小股东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2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

9,032,40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3999%。

    (1)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
362,744,16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6.2202%。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8,494,97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3166%。

    2、公司全体董事、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及视频通讯的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现场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71,197,856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9889%;反对749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弃权40,532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8,991,1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430%;反对74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3%;弃权40,53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87%。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71,197,856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9889%;反对749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弃权40,532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8,991,1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430%;反对74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3%;弃权40,53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87%。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71,197,856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9889%;反对749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弃权40,532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8,991,1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430%;反对74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3%;弃权40,53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87%。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71,236,756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9994%;反对749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弃权1,632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9,030,0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36%;反对74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3%;弃权1,63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1%。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71,197,856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9%;反对749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弃权40,532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8,991,1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430%;反对74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3%;弃权40,53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87%。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71,238,356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9998%;反对749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弃权32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9,031,6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4%;反对74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3%;弃权3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04%。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69,066,332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147%;反对2,172,773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853%;弃权32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6,859,59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9443%;反对2,172,77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0553%;弃权3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66,818,807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8.8093%;反对4,420,298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907%;弃权32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4,612,07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0614%;反对4,420,29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9382%;弃权3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大会经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幸黄华律师、董凌律师现场见证,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审议的议案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其他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该法律意见书全文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18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