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01 证券简称:康泰生物 公告编号:2019-105
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4 日
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述
1、2019 年 3 月 24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19 年 3 月 24 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核实意见。
3、2019 年 4 月 4 日,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
况并结合监事会的核查结果,公司公告了《监事会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19 年 4 月 12 日,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5、2019 年 4 月 29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六届
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本次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 2019 年 4 月 29 日,行权价格为 45.09 元/股。公司独
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6、2019年6月6日,公司完成了股票期权首次授予541名激励对象3,194.10万份股票期权的登记工作,期权简称:康泰 JLC1;期权代码:036359。
7、2019 年 12 月 4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
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的 5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决定将其合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25.20 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二、本次注销股票期权的原因、数量
根据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
劳动合同到期而离职,在情况发生之日,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作废,由公司注销。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5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根
据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其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应根据规定将其合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25.20 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
为 3,168.90 万份,激励对象人数为 536 名。
三、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四、审议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2019 年 12 月 4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董事会经审核认为:
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5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其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和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注销其已获授予但尚未行权的 25.20 万份股票期权。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相关事项审核后认为:公司注销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相关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8 号:股权激励计划》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 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注销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相关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2019 年 12 月 4 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审核后认为: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5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公司拟注销其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25.20 万份股票期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相关事项。
五、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就公司本次注销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部分股票期权的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注销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注销的原因、数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注销部分
股票期权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2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