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01 证券简称:康泰生物 公告编号:2018-044
债券代码:123008 债券简称:康泰转债
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XYZH/2018SZA40407),2017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05,146,640.58元。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应按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0,514,664.05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的利润连同上年末的未分配利润,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308,275,846.23元。
鉴于公司良好的经营情况,为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的投资回报,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17年-2019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21,142,000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20元(含税)现金红利,每10股送红股2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
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处于实施过程中。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股本总额可能会因前述事项而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遵循“现金分红总额、送红股总额、转增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在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中披露按公司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计算每10股的分派情况。
二、利润分配预案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本利润分配预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在综合考虑股东回报、公司发展阶段及未来经营规划等因素后,结合当期经营情况,董事会拟定了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17年-2019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利润分配实施的情况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董事会提出的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17年-2019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为了更好地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期利益,结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17年-2019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六、其他说明
在本分配方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告知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应履行保密义务和严禁内幕交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备案登记。
七、相关风险提示
本利润分配方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特此公告。
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