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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瑞科技:更正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7

国瑞科技:更正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 300600    证券简称:国瑞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3

            常熟市国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熟市国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 年 04 月 26 日
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2021 年年度报告》及《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两份文件。经事后核查发现,《2021 年年度报告》及《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中个别信息错漏,现对相应的内容进行补充更正如下:
    一、更正情况

  1. 公司对《2021年年度报告》勘误更正如下: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更新前: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更新后:

  √ 适用 □不适用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的说明在本报告“第六节 重要事项”之“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部分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第六节 重要事项 四、董事会对最近一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
说明

    更新前:

  □ 适用 √ 不适用

    更新后:

  √ 适用 □不适用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2]0010999号),强调内容如下:“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三、(一)、1.所述,截止审计报告出具日,国瑞科技因多网状云数据处理通信机业务与南京长江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富申实业公司、哈尔滨综合保税集团有限公司的系列民事诉讼案件因已刑事立案已被相关法院驳回,国瑞科技将在法定期限内提起诉讼。

  如合并财务报表附注六注释6.其他应收款所述,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因富申实业公司、哈尔滨综合保税集团有限公司开展的多网状云数据处理通信机销售业务形成应收上述公司期末余额148,013,775.40元,并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上述款项收回具有不确定性。

  如合并财务报表附注六注释7.存货所述,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

  仓库中尚有多网状云数据处理通信机业务产成品147,296,651.51元,并已按准则计提存货跌价准备98,446,299.51元,上述合同的后续履行存在不确定性。
  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
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更新前:

  □ 适用 √ 不适用

    更新后:

  √ 适用 □不适用

  (1)董事会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该意见是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出于职业判断出具的,依据和理由符合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审计意见无异议,关于所涉及事项作如下说明:

  公司将在法定期限内提起上诉,尽最大努力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将根据诉讼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带强调
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我们对审计报告无异议;同时,我们同意《董事会对公司2021年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将督促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持续关注强调事项,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3)监事会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该意见是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出于职业判断出具的,依据和理由符合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审计意见无异议。
  公司监事会将积极配合董事会的各项工作,持续关注和管理层相关工作的开展,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 对《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勘误更正如下:

    第一节 重要提示

    更新前: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更新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

    更新前: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更新后:

  √ 适用 □不适用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的说明在本报告“第六节 重要事项”之“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部分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除上述补充与更正内容之外,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及《2021 年年度报
告摘要》的 其 他 内 容 不 变 。公 司 将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更正后的《2021 年年度报告(更新后)》、《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更新后)》,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本次更正不会对公司 2021 年年度业绩造成影响,公司对因此给广大投资者和定期报告使用人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常熟市国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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