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诚迈科技
股票代码:300598
信息披露义务人:南京泰泽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住所: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花山路17号1幢1006室
通讯地址: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花山路17号1幢1006室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数量减少,公司股权激励员工行权导致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股权比例下降。
签署日期:2021 年 11 月 26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第 15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也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定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诚迈科技”)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股东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权益变动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南京泰泽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公司、上市公司、诚迈科技 指 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 指 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份权益变动
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元 指 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南京泰泽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京泰泽”)
住所: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花山路 17 号 1 幢 1006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怀化允升软件开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王锦锋
成立时间:2011 年 12 月 26 日
合伙期限:2011 年 12 月 26 日至 2031 年 12 月 25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00585090477N
企业类型及经济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南京泰泽出资结构如下1:
编号 合伙人 合伙人类别 认缴出资额(万元) 认缴出资比例
1 怀化允升软件开发合伙企 普通合伙人 19 95%
业(有限合伙)
2 刘冰冰 有限合伙人 0.4134 2.0671%
3 梅东 有限合伙人 0.1507 0.7534%
4 杨海 有限合伙人 0.106 0.5301%
5 马宝驰 有限合伙人 0.0964 0.4822%
6 田姝 有限合伙人 0.034 0.1702%
7 朱桂勇 有限合伙人 0.0262 0.1309%
8 王锦锋 有限合伙人 0.0215 0.1076%
1 注:有限合伙人刘冰冰对南京泰泽直接认缴出资比例为 2.0671%,通过怀化允升软件开发合伙企业对南京泰泽间接认缴出资比例为 39.275%,合计出资比例为 41.3421%;有限合伙人王锦锋对南京泰泽直接认缴出资比例为 0.1076%, 通过怀化允升软件开发合伙企业对南京泰泽间接认缴出资比例为 2.0449%,合计出资比例为 2.1525%。
9 孟磊 有限合伙人 0.0151 0.0753%
10 陶伟 有限合伙人 0.0131 0.0654%
11 胡诚 有限合伙人 0.0131 0.0654%
12 熊颖龄 有限合伙人 0.0105 0.0524%
13 谢良辉 有限合伙人 0.0098 0.0491%
14 王磊 有限合伙人 0.0092 0.0458%
15 蒋晓银 有限合伙人 0.0079 0.0393%
16 王维 有限合伙人 0.0065 0.0327%
17 陈晗 有限合伙人 0.0065 0.0327%
18 窦志强 有限合伙人 0.0059 0.0294%
19 何川 有限合伙人 0.0052 0.0262%
20 巴阳 有限合伙人 0.0052 0.0262%
21 朱华亮 有限合伙人 0.0052 0.0262%
22 宋若愚 有限合伙人 0.0052 0.0262%
23 曾广荣 有限合伙人 0.0039 0.0196%
24 陈志力 有限合伙人 0.0039 0.0196%
25 肖晨 有限合伙人 0.0039 0.0196%
26 王涵齐 有限合伙人 0.0038 0.0190%
27 陈炼 有限合伙人 0.0033 0.0164%
28 程应凯 有限合伙人 0.0026 0.0131%
29 员鹏 有限合伙人 0.002 0.0098%
30 胡斌 有限合伙人 0.002 0.0098%
31 张东明 有限合伙人 0.002 0.0098%
32 黄成才 有限合伙人 0.002 0.0098%
33 周训臣 有限合伙人 0.002 0.0098%
34 张壮 有限合伙人 0.002 0.0098%
合计 1 100.0000%
2、南京泰泽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王锦锋
性别:男
国籍:中国
是否拥有境外居留权:否
职位: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负责人在最近五年内未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的情形。
3、南京泰泽有关情况
南京泰泽设立于 2011 年 12 月 26 日,设立目的是在上市前实现员工激励。
当时软件行业发展速度较快,人才对于公司保持竞争优势、实现持续发展具有关键作用。通过设立有限合伙企业,有利于稳定公司管理团队、核心技术人员和业务骨干,有利于公司稳定发展。
南京泰泽设普通合伙人一名,其余为有限合伙人,全体合伙人按实缴出资比例承担亏损与收益。普通合伙人是怀化允升软件开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京泰泽指定普通合伙人怀化允升软件开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为王锦锋先生,对外代表合伙企业。南京泰泽是上市前为实现员工激励专门设立的持股平台,不从事具体业务,亦未有其他投资。根据合伙协议,南京泰泽有关重大事项均须经过执行事务合伙人同意,并全权代表合伙企业办理。
南京泰泽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时承诺:
“1、本企业于 2014 年 10 月受让取得的南京德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60 万股
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该等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除上述股份外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2、对于本企业在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企业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