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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大通信:吉大通信关于子公司购买房产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11-29

吉大通信:吉大通信关于子公司购买房产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597        证券简称:吉大通信      公告编号:2021-067

                  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购买房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交易简要内容:中浦慧联信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
浦慧联”)拟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以下简称“临港新片区”)购置办公及研发房产,拟购买房产建筑面积约为 3,176.82 平方米的预售房,交易总价约为人民币 5,130.56 万元。

    2、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目前拟先使用自有资金购置,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账后届时再予以置换。若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未能成功,则中浦慧联以自有资金购置。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本次购买房产事项已经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为适应公司战略与发展,中浦慧联决定在临港新片区购买预售房产,作为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办公及研发用房,此次购买使用人民币 5,130.56 万元,该房产建筑面积约为 3,176.82 平方米。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9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全资子公司中浦慧联购买房产的议案》,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上海临港科技创新城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环湖西二路 888 号 2 幢 1
区 3061 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342300783G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93,517.8496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陈炯

    成立时间:2015 年 6 月 12 日

    营业期限:2015 年 6 月 12 日至 2035 年 6 月 11 日

    经营范围:临港科技创新区域的投资、开发、建设、经营和管理,物业管理,实业投资,投资管理,项目投资,市政公用建设工程施工,投资咨询(除经纪),商务信息咨询,房地产开发经营,自有房屋租赁,房地产经纪。(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股东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  持股比例
                                                        (万元)

  1  上海临港园开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65,000.00    69.50%

  2  上海临港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4,517.8496    26.22%

  3  上海港城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4,000.00      4.28%

    3、关联情况

    交易对方与公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4. 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截止本披露之日,
交易对方不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资产:上海市海洋二路 88 弄 13-14、18-19 号创新魔坊二期(智英
科技中心)3 号楼 6-8 层。

    2、标的面积:预测房屋建筑面积为 3,176.82 平方米(为预测绘面积,以
实测面积为准,多退少补)。

    3、标的状态:截止本公告日,该房屋所在土地已设定抵押,该房产不存在
抵押情况,不存在妨碍本次交易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4、定价依据:双方约定以单位建筑面积的价格为计价依据。认为此次交易的价格与同地其他房产的市场价格相比,不存在重大差异,价格公允。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甲方:上海临港科技创新城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2、乙方:中浦慧联信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3、交易金额:购房总价款约为人民币 5,130.56 万元。该房屋房价总金额
随实测面积调整,实际面积最终以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认定的测绘机构实际测量面积为准。

    4、支付方式:

    (1)第一期房款:本合同签署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该房屋总价的 50%,即人民币 25,652,821.50 元(大写:人民币贰仟伍佰陆拾伍万贰仟捌佰贰拾壹元伍角整)。

    (2)第二期房款:2022 年 8 月 31 日前,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该房屋总价的
50%,即人民币 25,652,821.50 元(大写:人民币贰仟伍佰陆拾伍万贰仟捌佰贰拾壹元伍角元整)。

    5、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或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的所有条款对双方均具有拘束力。

    6、标的状态:毛坯交付。

    7、标的交付:该房屋的预计交付日暂定为 2022 年 3 月 31 日或甲方收到房
屋价款的 50%款项之日起的 5 个工作日内(孰晚者)(“交付日”)。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延迟该房屋交付时间,实际交付日以甲乙双方签署的《房屋入户交接书》等入驻交接表单为准。

  《房屋入户交接书》等入驻交接相关表单的签署标志该房屋交付完毕。但是,如其中一方无正当理由拒签《房屋入户交接书》等入驻交接表单的,则以实际交付为准。如其中一方无正当理由拒绝该房屋实际交付,则以双方约定的该房屋交接时间为实际交付日期。

  乙方同意在以下情况下仍自愿接受该房屋:交付时该房屋尚未办理产权证,但根据自然属性实际上该房屋已可投入使用。

  合理延期:因乙方原因或其他不可抗力(指地震、洪水、台风、战争或其他
类似事件),或因国家、地方的法律、政策变更,或因乙方未及时支付定金或房款等非甲方自身的原因而导致甲方未能如期交房的,甲方可延期交房,且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8、产权转移:甲、乙双方将于甲方取得该房屋所在楼宇的大产证、乙方根据约定交纳了首期专项维修资金、且乙方付清全额房款后的三个月内办理所有权过户手续。

    如因政府职能部门原因,包括但不限于因政策调整或限制导致乙方不符合购买该房屋的主体资格要求或乙方不能享受优惠价格购房或甲方不能全部或部分出售该房屋等,造成甲、乙双方无法完成该房屋过户登记手续的,则本合同将终止,且双方互不负违约责任,甲方将向乙方无息返还已经支付的款项,且乙方优先享有以优惠价格租赁该房屋的权利。

    9、过渡期标的资产产生得损益归属:该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责任自实际交付使用之日起从甲方转移至乙方。但因乙方原因导致未按期交付的,则自约定交付之日起,房屋的毁损、灭失风险由乙方承担。

    五、购买房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有利于战略布局: 利用上海临港新片区智能制造、产业化创新、数字化应
用等功能平台,布局公司 5G+垂直应用、智慧产品研发、海外及政企信息化业务。同时借助上海的经济、政策、人才等资源,扩大公司规模,促进公司国际化发展,优化公司产业布局,提升公司综合实力及核心竞争力,对公司具有积极的战略意义。

    有利于开拓新业务:公司通过综合办公区域的建设,打造智慧产品的研发、实验、运行、测试平台和展示环境,搭建基础的智慧类应用和产品研发平台,提升智慧类项目研发的基础能力,为新业务发展奠定基础。

    有利于市场拓展:利用本次购买房产的优越区位条件,充分把握上海的技术、人才、市场等多方面资源,加速公司业务研发及市场拓展,同时兼顾区域中心功能,促进辐射区域内传统运营商业务的服务能力,积极寻求海外业务的发展机遇和突破点,进一步加速公司国际化进程。

  本次交易对公司日常经营的现金流转、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1、《第四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十次会议决议》;
2、《房屋买卖预购合同》。
特此公告。

                                  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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