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97 证券简称:吉大通信 公告编号:2020-051
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董事林佳云先生,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武良春先生、周伟先生、马书才先生、于沆先生,监事马致淳先生、张宏宇先生,高级管理人员金谊晶先生、夏锡刚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27
日披露了《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6),董事林佳云先生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928,57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8036%;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武良春先生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714,285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714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周伟先生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60,268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25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马书才先生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468,75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195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于沆先生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937,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3906%。
公司监事马致淳先生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
例 0.0104%;公司监事张宏宇先生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6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250%。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金谊晶先生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437,500 股,占公司
总股本比例 0.1823%;高级管理人员夏锡刚先生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87,497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781%。
上述股东合计减持不超过 5,819,37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2.4247%。
其中每位股东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将于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6 个月内进行(窗口期不减持),且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
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
将于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之后的 6 个月内进行(窗口期不减持),且
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近日,公司收到上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股份减持情况告知
函》,目前,预披露的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
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减持时间区
间内,大股东及董监高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
况。现将其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
武良春 集中竞价交易 2020/07/07 12.220 50000 0.021%
合计 50000 0.021%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
集中竞价交易 2020/04/27 11.626 42000 0.018%
马书才 集中竞价交易 2020/07/07 12.200 20000 0.008%
合计 62000 0.026%
董事林佳云先生,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周伟先生、于沆先生,监事马致淳先
生、张宏宇先生,高级管理人员金谊晶先生、夏锡刚先生未通过任何方式减持公
司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减少 本次变动后
股东名称
数量 比例 数量 比例 数量 比例
林佳云 7,714,281 3.214% 0 0 7,714,281 3.214%
武良春 6,857,143 2.857% 50,000 0.021% 6,807,143 2.836%
周伟 241,071 0.100% 0 0 241,071 0.100%
本次变动前 本次减少 本次变动后
股东名称
数量 比例 数量 比例 数量 比例
马书才 1,875,000 0.781% 62,000 0.026% 1,813,000 0.755%
于沆 3,937,500 1.641% 0 0 3,937,500 1.641%
马致淳 100,000 0.042% 0 0 100,000 0.042%
张宏宇 240,000 0.100% 0 0 240,000 0.100%
金谊晶 3,937,500 1.641% 0 0 3,937,500 1.641%
夏锡刚 749,986 0.312% 0 0 749,986 0.312%
合计 25,652,481 10.688% 112,000 0.047% 25,540,481 10.641%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林佳云先生、武良春先生、周伟先生、马书才先生、于沆先生、马致淳
先生、张宏宇先生、金谊晶先生、夏锡刚先生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上市公
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
2、林佳云先生、武良春先生、周伟先生、马书才先生、于沆先生、马致淳
先生、张宏宇先生、金谊晶先生、夏锡刚先生实际减持情况与前期预披露的减持
计划一致;
3、本次股份减持系正常减持行为,不存在对本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
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4、本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将继续关注林佳云先生、武良春先
生、周伟先生、马书才先生、于沆先生、马致淳先生、张宏宇先生、金谊晶先生、
夏锡刚先生减持计划后续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股份减持情况告知函》。
特此公告。
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7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