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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595 深市 欧普康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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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普康视:关于对2020年和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份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10-11


证券代码:300595        证券简称:欧普康视        公告编号:2024-087
            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2020年和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股份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
份合计为 467,597 股,占本次回购注销前总股本 897,145,269 股的 0.0521%,共
涉及激励对象 53 人,公司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支付的回购资金总额为 12,527,905 元。

    1、本次回购注销《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以下简称“《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 37,240 股,占回购前总股本 897,145,269 股的 0.0042%,回购价格
为 23.6961 元/股,涉及激励对象 8 人,支付回购金额 882,442.76 元。

    2、本次回购注销《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以下简称“《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合计 430,357 股,占回购前总股本 897,145,269 股的 0.0480%,涉及
激励对象 45 人,合计支付回购金额为 11,645,462.24 元,其中(1)首次授予部
分涉及 39 名激励对象的 309,632 股,回购价格为 30.534 元/股,支付回购金额
9,454,303.49 元;(2)预留授予部分涉及 6 名激励对象的 120,725 股,回购价
格为 18.15 元/股,支付回购金额 2,191,158.75 元。

    3、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部分回购注销事宜已办理完成。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
897,145,269 股变更至 896,677,672 股,合计减少 467,597 股。


  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股份的议案》,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
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股份的议案》,于 2024 年 6 月 1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于 2024 年 7 月 5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份的议案》《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份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本次回购注销 2020 年和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为 467,597 股,占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前总股本的 0.0521%,涉及激励对象 53 人,公司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支付的回购资金总额为 12,527,905 元。

  公司已于近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上述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0 年 11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2020 年 11 月 27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3、2020 年 12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议案》《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公司授予日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4、2021 年 12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部分条款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5、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修改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部分条款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6、2022 年 1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的议案》。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7、2023 年 1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期解除限售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份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份的议案》。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8、2023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
回购注销部分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份的议案》。

  9、2024 年 1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六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期解除限售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份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份的议案》。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0、2024 年 7 月 5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份的议案》。
  以上审批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 年 12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2、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3、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数量和授予人数的议案》《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的议案》,监事会对公司授予日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2022 年 4 月 1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5、2023 年 3 月 31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份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份的议案》。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6、2023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
回购注销部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份的议案》。

  7、2024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和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均未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份和预留授予股份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份的议案》。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8、2024 年 7 月 5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拟回购注销部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份的议案》。

  以上审批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关于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情况说明

    (一)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股份回购注销

    1、回购注销的原因及数量

  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本次批次激励对象共计 25 人,其中,17 人满足 100%解除限售条件,7 人满足部分解除限售条件,1 人不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个人业绩未达标、辞职、劳动合同期满不再续约而离职、公司裁员而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激励对象因个人业绩未达标,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8 位激励对象适用此原因,涉及股份 37,240 股。

  综上,本次公司回购注销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 8 位激励对象所持
有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计 37,240 股,回购股票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的 0.0042%。

    2、回购注销的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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