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欧普康视 证券代码:300595 编号: 2022-021
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 2022 年 3
月 18 日以专人送达、即时通讯方式发出会议通知。
2、会议于 2022 年 3 月 28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形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9 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9 人。
4、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1 年度总经理工
作报告》。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该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 2021 年度公司落实董事会各项决议、生产经营等方面的工作及所取得的成果。
(二)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1 年度董事会工
作报告》。
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做《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1 年度财务决算
报告》。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1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具体
内 容 详 见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
润分配的预案》。
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850,508,170.00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30 元(含税),合计派发红利110,566,062.1 元。
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的具体内容及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预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及
摘要》。
公司《2021 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1 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1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1 年度内部控制
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够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有效执行,保证了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切实保护公司全体股东的根本利益。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公司《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及相关意见公告》及独立董事发表的独
立 意 见 详 见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巨 潮 资 讯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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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的议案》。
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聘期一年,具体审计费用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市场行情由双方协商确定。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独立董事所发表的事前审核意见和独立
意 见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巨 潮 资 讯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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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公司董事 2021 年度薪酬的议案》。
董事陶悦群先生、施贤梅女士、卫立治先生、承毅华女士、付志英女士 2021
年度薪酬的表决结果为 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关联董事陶
悦群先生、施贤梅女士、卫立治先生、承毅华女士、付志英女士分别在审议本人的薪酬事项中回避表决。独立董事薪酬的表决结果 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3 票回避。关联董事丁斌先生、许立新先生、唐民松先生回避表决。其中拟对每位独立董事发放津贴,不再另行发放薪酬;其他董事均不以董事身份领取津贴,只以其作为公司相关部门管理人员身份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和签定的劳动合同领取薪酬。未在公司担任职务和签订劳动合同的董事不领取薪酬。
根据公司 2021 年度完成的实际业绩及有关考核等的规定,公司拟提取、发
放董事 2021 年度薪酬,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具体执行。具体薪酬情况请详见《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四节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独立董事
发 表 的 独 立 意 见 详 见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巨 潮 资 讯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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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1 年度薪酬的议案》。
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陶悦群先生、施贤梅女士、卫立治先生、付志英女士
2021 年度薪酬的表决结果为 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关联董
事陶悦群先生、施贤梅女士、卫立治先生、付志英女士分别在审议本人的薪酬事项中回避表决。高级管理人员董国欣先生、肖永战先生 2021 年度薪酬的表决结果为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公司 2021 年度完成的实际业绩及有关考核等的规定,公司拟提取、发放高级管理人员 2021 年度薪酬,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具体执行。具体薪酬情况请详见《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四节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
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1)公司为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的自身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2)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拟将增加 1,388,360 股,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3)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拟对公司经营范围变更。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负责办理《公司章程》修改相
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更新后的《公司章程》和《章程修订对照表》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制定公司
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对以下相关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制定:
序 修订/ 是否需要提
号 制度名称 制定 交股大会审
议
1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修订 是
2 《董事会议事规则》 修订 是
3 《监事会议事规则》 修订 是
4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修订 是
5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修订 是
6 《独立董事任职及议事制度》 修订 是
7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修订 是
8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 制定 是
变动管理制度》
9 承诺管理制度 制定 是
10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制定 是
11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修订 是
12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修订 否
修订后的相关规定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二)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
围的议案》
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拟将公司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容由: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光学仪器销售;光学仪器制造;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眼镜制造;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日用品销售;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照明器具制造;照明器具销售;电子产品销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许可项目: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药品生产;药品批发;药品零售;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变更为: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新材料技术研发;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