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95 证券简称:欧普康视 公告编号:2022-025
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分配预案为: 每10股派息(含税):1.46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3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容诚审字[2022]230Z1151号审计报告”,2021年度公司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554,737,175.25元,母公司净利润为533,978,206.12元。截至 2021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152,518,112.94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1,129,073,974.06元。根据《创业板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1,129,073,974.06元。
2022年3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定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850,508,17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46元(含税),合计派发红利124,174,192.82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
转以后年度,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如公司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以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3、独立董事意见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更好的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董事会提出的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开展业务和未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该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利润分配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将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说明
1、本分配预案披露公告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备案,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特此公告。
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