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欧普康视 证券代码:300595 编号: 2021-121
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授予日及激励对象名单核实的意见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5号——股权激励》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授予日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核实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满足公司 2021 年 12 月 31 日召开
的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议案》中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公司董事会确定的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日及授予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5 号——股权激励》及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含具有独立考核指标的控股子公司)正式在职员工,激励对象中无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持有或合计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经核查,激励对象不存在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
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公司监事会同意确定以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44 名激
励对象授予 1,580,400 股限制性股票。
特此公告。
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