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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普康视:欧普康视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公告日期:2021-05-08

欧普康视:欧普康视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PDF查看PDF原文

股票简称:欧普康视            证券代码:300595            编号: 2021-039
  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二〇二一年五月


                      声  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预案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预案按照《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本预案所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


                    特别提示

  本部分所述的词语或简称与本预案“释义”中所定义的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的含义。

  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且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2、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 35 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由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本次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均以同一价格、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3、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底价,即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八十。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进行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
的同意注册后,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4、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42,533,599 股(含本数),即不超过本次发行前
总股本的 5%(公司 2020 年度拟进行利润分配,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送红股 3.5
股,每 10 股转增 0.5 股,送转股后公司股本将由 607,622,856 股增加至
850,671,998 股,本次发行前总股本按 850,671,998 股进行测算),且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219,628.00 万元(含本数)。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和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及本次发行价格发生调整的,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

  5、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19,628.00 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使用募集资金投入

 1  接触镜和配套产品产业化项目                  41,760.00          41,760.00

 2  社区化眼视光服务终端建设项目              177,868.00          177,868.00

                    合计                        219,628.00          219,628.00

  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若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上述项目拟以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6、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要求,不会导致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的情形发生,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7、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结束后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结束后的转让将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办理。若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限售期等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公司将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8、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 号)等规定的有关要求,本预案“第四章 利润分配政策及执行情况”对公司现行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近三年股利分配情况及公司未来三年(2021 年-2023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进行了说明,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9、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新老股东共享。

  10、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事项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拟定了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但所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特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情况详见本预案“第五章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董事会声明及承诺事项”之“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公司拟采取的填补措施”以及公司同日公告的《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11、特别提醒投资者仔细阅读本预案“第三章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之“六、本次股票发行相关风险说明”,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目录


声明...... 1
特别提示 ...... 2
目录...... 5
释义...... 7
第一章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概要 ...... 9
 一、公司基本情况...... 9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9
 三、发行对象及其与公司的关系...... 13
 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概要...... 14
 五、本次募集资金投向...... 16
 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17
 七、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17
 八、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审批程序...... 17
第二章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19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19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19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的影响...... 24
第三章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 26 一、本次发行后公司业务与资产整合计划、公司章程、股东结构、高管人员
 结构、业务结构的变动情况...... 26 二、本次发行后上市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变动情况..... 27 三、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交易
 及同业竞争等变化情况...... 27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
 的情形,或上市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28 五、上市公司负债结构是否合理,是否存在通过本次发行大量增加负债(包 括或有负债)的情况,是否存在负债比例过低、财务成本不合理的情况... 28

 六、本次股票发行相关风险说明...... 28
第四章 利润分配政策及执行情况 ...... 33
 一、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33
 二、最近三年公司利润分配情况...... 35
 三、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 36
第五章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董事会声明及承诺事项 ...... 40 一、董事会关于除本次发行外未来十二个月内是否有其他股权融资计划的声
 明...... 40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公司拟采取的填补措施..... 40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43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
 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43
 五、公司应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 45 六、相关主体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
 履行做出的承诺...... 46

                      释义

  在本预案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公司、发行人、欧普康视    指  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本次  指  通股(A 股)

发行

预案/本预案              指  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预案

定价基准日                指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

交易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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