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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普康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1-08

欧普康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股票简称:欧普康视              证券代码:300595              编号: 2021-004

              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本批次激励对象共有 21 人,其中满足本次 100%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20人,1 人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可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29,985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0543%。

  2、本次解除限售事项仍需在有关机构办理相关手续,届时将另行公告相关事宜,敬请投资者注意。

  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欧普康视”) 2021 年 1
月 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的议案》,同意按照《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0 年修订稿)》(以下简称“《2019 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相关事宜。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2019 年 11 月 12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其主要内容如下:

  1、标的股票种类:公司普通股 A 股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

  3、限制性股票数量: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956,500 股,占本激
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403,873,480 股的 0.2368%。其中首次授予 765,200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403,873,480股的0.1894%;预留191,300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403,873,480 股的 0.0474%,预留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20%。

  4、授予价格:本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价格为 23.90 元/股。

  5、激励对象的范围: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 21 人(不含预留部分),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公司有独立考核指标的控股子公司,下同)任职的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二)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9 年 9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2019 年 9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认为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2019 年 10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修改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部分条款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同意对本次激励计划进行修改。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修改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4、2019 年 10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修改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部分条款的议案》、《关
于修改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5、2019 年 11 月 12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部分条款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6、2019 年 11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向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决定以 2019 年 11 月 15 日为授予日,向 21 名激励对象授予 76.52 万股股限制性股
票,授予价格为 23.90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7、2019 年 11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向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8、2020 年 9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授予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9、2020 年 9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事项的议案》。

  10、2020 年 11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修改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部分条款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11、2020 年 11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
改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部分条款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12、2020 年 11 月 27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修改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部分条款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3、2021 年 1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
整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的议案》、《关于调整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份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的议案》《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 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份的议案》。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4、2021 年 1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
整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的议案》、《关于调整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份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的议案》、《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 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份的议案》等议案。

  综上,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数量调整、解限相关事项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2019年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二、关于调整首次授予数量事项

  公司 2019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765,200 股。因公
司于 2020 年 5 月实施了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 10 股转增 5 股),首次授予
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765,200 股增至 1,147,800 股。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调整,系公司实施权益分派方案所致,前述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2019 年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三、董事会关于本期激励计划获得股份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1、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时间届满的说明

  根据《2019 年激励计划》及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首次授予部分的有关公告,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分三期解除限售,具体安排如下: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

                                                                        比例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30%


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      3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      4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授予日为 2019 年 11 月 15 日,授
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 2019 年 12 月 27 日。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一个限售期于
2020 年 12 月 27 日届满。

  2、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约定的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及达成情况如下:

 序号          激励对象获授的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          是否达到解除限售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                  条件的说明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2、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况,
  1  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过未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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