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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普康视: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8-05-11

证券代码:300595            证券简称:欧普康视            公告编号:2018-046

                     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5月11日(周五)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互联网投票的时间为

2018年5月11日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10日15:00

至2018年5月1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合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望江西路4899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陶悦群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6人,代表股份76,530,001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61.561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75,007,36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60.337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1,522,63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224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3人,代表股份2,902,47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2.334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1,379,84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1.11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1,522,63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2248%。

    公司董事会秘书及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会议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和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 《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76,529,8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7%;反对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二)《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76,529,8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7%;反对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76,529,8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7%;反对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76,529,8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7%;反对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五)《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的预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76,507,2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02%;反对22,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9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79,6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2145%;反对22,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85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六)《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17年度薪酬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76,529,8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7%;反对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02,2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31%;反对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七)《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76,529,8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7%;反对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02,2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31%;反对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八) 《关于变更公司住所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76,529,8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7%;反对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九)《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76,529,8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7%;反对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02,2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31%;反对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十)《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76,529,8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7%;反对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02,2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31%;反对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十一)《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6,529,8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7%;反对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十二)《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6,529,8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7%;反对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十三)《关于调整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额度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76,529,8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7%;反对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02,2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31%;反对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十四)《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14.01.候选人:选举付志英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76,528,10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5%;

付志英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4.01.候选人:选举付志英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900,57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46%。

    (十五)《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15.01.候选人:选举孙永建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股份数:76,528,00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4%;

孙永建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5.01.候选人:选举孙永建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股份数:2,900,47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11%。

    上述议案(五)、(七)、(九)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

参加会议人员与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