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发行结果公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1,7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3109 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发行人的股票简称为“欧普康视”,股票代码为“300595”。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的方式,不进行网下询价和配售。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网上发行的发行价格为23.81元/股,发行数量为1,700万股。
3、本次发行的网上申购缴款工作已于2017年1月10日(T+2日)结束。
4、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数据,对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的新股认购情况进行了统计,结果如下:
(1)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股):16,969,706
(2)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金额(元):404,048,699.86
(3)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数量(股):30,294
(4)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金额(元):721,300.14
5、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股数全部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的股份数量为30,294股,包销金额为721,300.14元。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比例为0.1782%。
2017年1月12日(T+4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包销资金与网上投资
者缴款认购的资金一起划给发行人,发行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将包销股份登记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证券账户。
6、网上投资者对本公告所发布的网上发行结果如有疑问,请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51-62207097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