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93 证券简称:新雷能 公告编号:2023-028
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继续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过去的审计服务中,中汇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按进度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其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情况和经营结果,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 幢601室
首席合伙人:余强
2.人员信息
上年度末(2022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91人
上年度末(2022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624人
上年度末(2022年12月31日)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36人
3.业务规模
最近一年(2022年度)业务收入(经审计):100,339万元
最近一年(2022年度)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83,688万元
最近一年(2022年度)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48,285万元
上年度(2021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36家
上年度(2021年年报)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70家
上年度(2021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收费:11,061万元
上年度(2021年年报)挂牌公司审计收费:3,659万元
上年度(2021年年报)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2家
主要行业:
(1)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2)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3)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4)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5.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5次,未受到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1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潘玉忠,2002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 年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2 年 10 月开始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9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及复核过 18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马东宇,200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 年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4 年 1 月开始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 5 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陈雪松,201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 年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6 年 12 月开始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9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 4 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余亚进,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多年,负责审计和复核多家上市、挂牌公司,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
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序号 姓名 处理处罚日期 处理处罚类型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1 潘 玉 2020 年 12 月 监督管理措施 中国证监 对在加加食品集团股
忠、马 31 日 会湖南监 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东宇 管局 年报审计项目中存在
的未对关键审计事项
中的相关金额进行核
实等问题采取监管谈
话的监管措施
3.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费用
本期审计费用100.00万元,由于公司业务规模快速增长,比上期多20万元。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汇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拟签字的项目组成员的履职能力、独立性等问题进行了审查,认为中汇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后期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请续聘中汇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质,承办公司财务审计业务以来,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2.独立意见
经审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全面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独立董事一致同意继续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过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经审计委员会和监事会审核通过,公司决定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1年。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3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中汇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四)监事会审议情况
经审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监事会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
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坚持独立、遵循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为公司出具的各期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要求和独立地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
(五)生效日期
自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及资质证书;
7.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