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93 证券简称:新雷能 公告编号:2019-098
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日:2019 年 11 月 1 日
●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数量:42 万股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公司完成了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登记工作,有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18 年 10 月 29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18 年 11 月 5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
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2018 年 11 月 6 日至 2018 年 11 月 15 日,公司通过
于公司公示栏张贴激励对象名单的方式将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
及职位予以公示。2018 年 11 月 16 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
会关于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四)2018 年 11 月 21 日,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五)2018 年 11 月 23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
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六)2018 年 12 月 27 日,公司发布了《关于 2018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向 106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243.2 万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手续,首次授予
股份的上市日期为 2018 年 12 月 28 日。
(七)2019 年 8 月 30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数量及价格的议案》、《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监事会对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情况
(一)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日:2019 年 8 月 30 日
(二)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数量:42 万股
(三)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人数:50 人
(四)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价格:9.29 元/股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
(六)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
示:
姓名 职务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预留授予限制性 占目前股本
票数量(万股) 股票总数的比例 总额的比例
杜永生 董事、副总经理 2 4.7619% 0.0121%
王士民 董事、副总经理 2 4.7619% 0.0121%
刘志宇 董事、副总经理 2 4.7619% 0.0121%
李洪 副总经理 1 2.3810% 0.0061%
李强 副总经理 1 2.3810% 0.0061%
王华燕 董秘、财务总监 1 2.3810% 0.0061%
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的管理人
员、业务和技术骨干等人员 33 78.5714% 0.1998%
(44 人)
合计(50 人) 42 100.00% 0.2543%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2、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
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七)解除限售期及解除限售时间安排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自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因获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等股份和红利同时按本激励计划进行锁定。
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预留限制性股票 自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后的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 50%
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限制性股票 自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后的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 50%
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八)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 2019-2020 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绩效考核目标作为解除限售条件。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预留限制性股票 以2017年业绩为基数,2019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5%;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预留限制性股票 以2017年业绩为基数,2020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4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注:1、上述营业收入是指上市公司合并报表中的营业收入,但不包含武汉永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产生的营业收入。
2、在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内,若上市公司发生并购、重组等行为,则因新并购或重组业务导致的营业收入的增加值不列入当年及以后年度的考核计算范围。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
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打分,并依照激励对象的业绩完成率确定其解除限售的比例,若公司层面各年度业绩考核达标,则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层面标准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
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档次,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解除限售的比例:
评价标准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标准系数 1.0 0.8 0
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评级为优秀、良好、合格,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可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比例分批次解除限售,当期未解除限售部分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不达标”,公司将按照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取消该激励对象当期解除限售额度,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三、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与前次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2019 年 8 月 30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
留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授予数量、授予价格等事项与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示的内容一致。
四、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日前6 个月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日前 6 个月均不存在卖出公司股票情况。
五、本次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8年12月13日出具了瑞华验字[2019]第01700003号验资报告,对公司截止至2019年9月18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情况进行了审验,认为:截至2019年9月18日止,公司已收到股权激励对象杜永生等50名激励对象缴纳的限制性股票认购款人民币3,901,800元(大写:人民币叁佰玖拾万壹仟捌佰元整),全部以货币缴付。其中新增实收股本合计人民币420,000.00元(大写:人民币肆拾贰万元整),超过新增实收股本的金额人民币3,481,800.00元计入公司的资本公积,全部以货币缴付。
公司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人民币 165,160,800.00 元,股本人
民币 165,160,800.00 元,其中:2018 年 12 月 13 日经瑞华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出具瑞华验字[2018]01700005 号验资报告,注册资本由 115,540,000.00 元变更为 117,972,000.00 元;2019
年 5 月 15 日召开的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8 年
度利润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