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92 证券简称:华凯创意 公告编号:2022-051
湖南华凯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华凯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
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章程 指 引 ( 2022 年修
订)》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需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等
信息,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改前 修改后
第二条 湖南华凯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第二条 湖南华凯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系依照《公
简称“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 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现更名为
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公司由湖南华凯创意展览服务有限公司整体变 司”)。
更设立,在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 公司由湖南华凯创意展览服务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
营 业 执 照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为 立,在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
91430000685008653Q。 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30000685008653Q。
第四条 公司的注册名称:湖南华凯文化创意股 第四条 公司的注册名称: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
份有限公司。 司。
英 文 名 称 : Hunan Huakai Cultural and 英文名称:Huakai Yibai Technology Co.,Ltd
Creative Co., Ltd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
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新增
第十二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
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
要条件。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以推动文化展示、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致力于为全球客户提供
传播与传承为己任,以文化主题展馆创意设计实施 高品质、高价值的中国商品和跨境电商综合服务。
和投资运营为核心业务,坚持文化与科技融合发展
导向,将公司建设成为国内领先的具有国际影响的
高科技文化创意企业,为公司股东带来持续、稳
定、增长的投资回报。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展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智能化
馆、展厅的设计、布展服务,多媒体设计服务,会 技术、智能机器的研发;电子产品及配件、智能机器的议系统的开发及安装,装修装饰工程的承接,灯光 销售;软件技术转让;软件技术服务;软件开发系统集音响设备的安装;国内各类广告的设计、制作、代 成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理、发布;动画设计制作;计算机软件开发;建筑 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模型、机械模型、工业模型、医疗器械模型、教学 经营);国内贸易;国内货运代理;经营电子商务;供模型、道具、雕塑的设计、制作、销售及安装服 应链管理;仓储服务;展馆、展厅的设计、布展服务,务。(需资质证、许可证的项目取得相应的有效资 多媒体设计服务;国内各类广告的设计、制作、代理、
质证、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发布;投资管理服务(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
受托贷款、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
公司的股份: 第二十四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
励;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
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
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
必需。 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得进行买卖本公司股份
的活动。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
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 第二十六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项、
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 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 大会决议;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三)项、第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 (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大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 可以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议决议。 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四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
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三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 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10 日
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10 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 6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三)项、第(五)应当在 6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三)项、 项、第(六)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
第(五)项、第(六)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 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10%,并应当在 3 年
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内转让或者注销。
10%,并应当在 3 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第二十九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十条 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董
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或者
股票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 在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
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 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 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 5%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 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 5%以上股份的,以及有
不受 6 个月时间限制。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的除外。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的,股东有权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然人股东
要求董事会在 30 日内执行。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 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
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 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
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定执行的,负有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执行的,股东有
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权要求董事会在 30 日内执行。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
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定执行的,负有责任
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十七条 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第三十八条 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 ······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 (五)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
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义务。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
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 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
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
(五)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 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其他义务。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 第四十一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
使下列职权: 下列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