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90 证券简称:移为通信 公告编号:2020-050
上海移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比例达到1%
暨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廖荣华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上海移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22 日披
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
公告》(公告编号:2020-003)。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6 个
月内(即 2020 年 2 月 20 日—2020 年 8 月 19 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廖
荣华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 3,229,800 股,即不超 过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2.0000%。
2020 年 2 月 27 日、2020 年 5 月 21 日,公司分别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减持进展暨减持比例达到 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1)、《关于公 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0-037),上述股东于 2 月 24 日、2 月 25 日、2 月 26 日,通过集
中竞价方式,合计共减持本公司股份 1,614,900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1.0000%。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廖荣华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
进展情况告知函》,上述股东于 6 月 15 日—6 月 24 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
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 1,614,7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0000%(注: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18 日完成 12,000 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
总股本由 161,490,000 股减少至 161,478,000 股,该比例以公司最新总股本计算,
下同),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 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现将上述股东股份具体减持
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 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廖荣华
住所 上海市闸北区沪太路******
权益变动时间 2020 年 6 月 15 日至 2020 年 6 月 24 日
股票简称 移为通信 股票代码 300590
变动类型 增加 □ 一致行动人 有 □
减少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A 股 1,614,700 1.0000%
合 计 1,614,700 1.0000%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间接方式转让
本次权益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执行法院裁定
变动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继承
赠与 表决权让渡
其他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 股数(股) 占总股本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 59,585,100 36.8971% 57,970,400 35.8999%
股份
廖荣华 其中:无限售 13,685,100 8.4743% 12,070,400 7.4750%
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 45,900,000 28.4228% 45,900,000 28.4249%
股份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 否□
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22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
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03)。在本减持计
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6 个月内(即 2020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 年 2 月 20 日—2020 年 8 月 19 日),公司控股股东、
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实际控制人廖荣华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
式,减持本公司股份 3,229,800 股,即不超过公司当
时总股本的 2.0000%。
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承诺、计划一致,
减持数量在减持计划范围内。以上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
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 是□ 否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
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
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 是□ 否
表决权的股份
6、 备查文件
1、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 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 律师的书面意见□
4、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二、其他相关说明
1、 本次减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况。
2、 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减持进展情况一致,不存在违背减持计划的情形。
3、 截至本公告日,廖荣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57,970,400 股,仍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廖荣华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全部实施完毕。
4、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也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备查文件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廖荣华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上海移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