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88 证券简称:熙菱信息 公告编号:2022-029
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期间,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的完成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各项工作。综合考虑审计质量和服务水平,公司董事会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1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52名、注册会计师2,276名、从业人员总数9,697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07名。
立信2021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5.2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2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65亿元。
2021年度立信为587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7.19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1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起诉(仲裁)
被诉(被仲裁)人 诉讼(仲裁)事件 诉讼(仲裁)金额 诉讼(仲裁)结果
人
投资者 金亚科技、周旭辉、 2014 年报 预计 4500 万元 连带责任,立信投保的职
立信 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
额,目前生效判决均已履
行
投资者 保千里、东北证券、 2015 年重组、2015 80 万元 一审判决立信对保千里
银信评估、立信等 年报、2016 年报 在 2016 年 12 月 30 日至
2017 年 12 月 14 日期间
因证券虚假陈述行为对
投资者所负债务的 15%
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立信
投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
盖赔偿金额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4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2次,涉及从业人员63名。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徐志敏
徐志敏先生,2005年开始在立信任职并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成为中国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赵珺
赵珺女士,2010年开始在立信任职并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
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邵振宇
邵振宇先生,2001年开始在立信任职并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立信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1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80万元。2022年度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表审计、募集资金专项审计、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审计等)主要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依据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授权董事长根据2022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立信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后,一致认可立信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二)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立信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并进行各项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很好地履行了双方所约定的责任与义务。我们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且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立信是一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拥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为公司提供2021年度审计服务期间,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等法律法规要求,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我们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同时授权董事长根据2022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并且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立信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1年,审计费用为人民币80万元,差旅费等按实际发生额另行计算。
(四)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2021年度审计服务中遵循客观、独立、公正的职业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报告内容客观、公正,同意继续聘请其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五)生效日期
本次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