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87 证券简称:天铁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1债券代码:123046 债券简称:天铁转债
浙江天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西藏中鑫投资有限公司部分股权
暨涉及矿业权投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的概述
浙江天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铁股份”)于2022年4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2年4月29日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西藏中鑫投资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暨涉及矿业权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现金50,000.00万元向自然人贾立新收购其持有的西藏中鑫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中鑫”)21.74%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为进一步保障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的回购义务,贾立新出具了《关于保障回购义务的承诺函》,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因西藏中鑫拟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并相应修订其《公司章程》所涉条款,天铁股份与贾立新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同时西藏中鑫出具《承诺函》。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5月10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西藏中鑫已于2022年6月完成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收到西藏自治区藏青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具体内容详
见2022年6月6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二、关于回购义务的约定
天铁股份与贾立新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中对回购义务约定如下:“如后续补充勘探、储量核实后,西藏中鑫所持采矿权范围内保有氯化锂资源储量(332、333)合计低于19.14万吨,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本次交易价格+利息(以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的价格回购甲方所持有的西藏中鑫的股份,乙方应不附加任何条件予以回购。”
为进一步保障上述回购义务,贾立新出具《关于保障回购义务的承诺函》,承诺:“为保障该回购义务,本人自愿承诺在21.74%股权交割完成(完成工商变更)后5个工作日内,将本人的西藏中鑫20%股权质押给天铁股份。储量核实完成后,若西藏中鑫所持采矿权范围内保有氯化锂资源储量(332、333)合计低于19.14万吨,如甲方要求,则本人承诺在甲方提出回购要求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履行该回购义务,如本人未在承诺期限内履行该回购义务,则天铁股份有权将该20%质押股权进行处置,处置款优先用于履行该回购义务,剩余款项或股权归还本人;若西藏中鑫所持采矿权范围内保有氯化锂资源储量(332、333)合计不低于19.14万吨,则该20%质押股权将在储量核实后五个工作日内解除质押,上述承诺即予终止。”
三、储量核实进展情况
天铁股份于近日收到西藏中鑫提供的西藏自治区土地矿权交易和资源储量评审中心于2023年1月4日出具的《〈西藏自治区班戈县班嘎错、(3 湖)矿区盐湖菱镁矿、锂硼钾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意见书》(藏矿储评备字(2023)1号)(以下简称“《资源储量评审意见》”),根据《资源储量评审意见》,截至2022年9月30日,西藏中鑫所持采矿权范围内液体矿、固体矿保有资源储量如下所示:
1、浅藏卤水孔隙度资源量
保有(探明+控制+推断)孔隙度资源量:锂(LiC1)103.35万t,平均品位1,268.96mg/L;钾(KC1)1,904.94万t,平均品位2.34%;硼(B2O3)271.42万t,
平均品位3,332.58mg/L;溴(Br)6.12万t,平均品位75.14mg/L。
2、地表卤水资源量
枯水期保有(控制)资源量:锂(LiC1)为0.72万t,平均品位180.04mg/L;钾(KC1)16.51万t,平均品位0.40%;硼(B2O3)2.15万t,平均品位537.62mg/L。
3、固体矿储量
水菱镁矿保有(可信)储量:矿石量4,400.75万t,MgO品位39.82%。
四、关于贾立新回购义务的说明
基于前述评审通过的氯化锂资源储量结果,贾立新由此解除其在《股权转让协议》及《关于保障回购义务的承诺函》所承担的“如后续补充勘探、储量核实后,西藏中鑫所持采矿权范围内保有氯化锂资源储量(332、333)合计低于19.14万吨”时回购天铁股份所持有的西藏中鑫股权的义务。
五、备查文件
1、西藏自治区土地矿权交易和资源储量评审中心出具的《〈西藏自治区班戈县班嘎错、(3湖)矿区盐湖菱镁矿、锂硼钾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意见书》(藏矿储评备字(2023)1号)。
特此公告
浙江天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