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300587 深市 天铁股份


首页 公告 天铁股份:浙江天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西藏中鑫投资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暨涉及矿业权投资的进展公告

天铁股份:浙江天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西藏中鑫投资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暨涉及矿业权投资的进展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5

天铁股份:浙江天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西藏中鑫投资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暨涉及矿业权投资的进展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587  证券简称:天铁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6债券代码:123046  债券简称:天铁转债

            浙江天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西藏中鑫投资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暨涉及矿业权
                  投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1、锂资源储量不及预期或开发进度不达预期导致公司业务协同效应不明显的风险

  《西藏自治区班戈县班嘎错、(3 湖)矿区硼、镁多金属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
仅核实地表卤水资源储量,LiCl 资源储量 6,452 吨(332 为 5,429 吨,333 为 1,023
吨),报告中涉及的锂资源的品位和储量仅为地表卤水的品位和储量。目前,西藏中鑫正在对采矿权范围内锂资源的总储量进行核实。如储量核实并经相关政府部门评审后,西藏中鑫所持采矿权范围内锂资源的品位和储量不及预期或者后续开采不及预期,会导致与公司业务协同效应不明显的风险。

  目前西藏中鑫已取得采矿许可证,并已启动锂资源储量核实工作,后续需完成储量核实和开发利用方案并分别经评审备案,取得环评批复等相关配套许可并
完成矿山补充建设后,进入矿山生产阶段。目前初步预计将于 2023 年 10 月 31 日
前达到锂矿开发状态。

  该预期系根据相关部门规定办理时效而初步预计结果,但在矿山实际建设中,是否能够如期建成投产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投产时间受相关前期勘探、审批程序、工程开工进度、设备采购以及人员配置等因素影响,可能导致项目存在不能
按照预期顺利投产的风险。如实际建设进度与计划时间存在差异,相关项目的开发生产计划和经济效益将存在延迟的风险。

  2、水菱镁下游产品市场需求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

  菱镁矿原料具有较高的耐火性、黏结性及其他优良的物理特性,因此被广泛应用于耐火材料、化工、建材、陶瓷、石油、医药、农业和环保等领域,但高端菱镁矿产品的市场需求尚在开发培育,西藏中鑫亦已不断拓展不同品位菱镁矿应用领域。未来若水菱镁矿下游产品市场需求受技术进步、产业政策以及宏观环境等因素影响,若水菱镁矿石价格下跌、下游产品市场容量压缩、市场开拓不及预期,存在未来经营成果不达预期的风险,将导致西藏中鑫未来的盈利能力受到一定影响。

  3、下游原矿加工企业无法消化预期产能的风险

  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考虑下游企业当前建设进度以及总体的设计规划,按生
产期第一年 8 万吨/年,5 年后达产 100 万吨/年的安排进行估算。西藏中鑫所产
原矿石,计划主要销售给西藏大德材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和西藏兆德镁业有限公司,该等公司目前分别在建年产 50 万吨水菱镁环保型功能材料项目和年产 30 万吨电子级耐火材料项目。若因项目建设不达预期、市场销售不达预期等原因,这两家公司无法消化 100 万吨/年的水菱镁产能,则需要其他下游厂商承接产能,存在下游原矿加工企业无法消化预期产能的风险。

  一、交易概述

  浙江天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铁股份”)于 2022 年4 月 1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西藏中鑫投资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暨涉及矿业权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现金 50,000.00 万元向自然人贾立新收购其持有的西藏中鑫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中鑫”)21.74%
股权。具体内容详见 2022 年 4 月 14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
网站的相关公告。

  二、交易的进展


    天铁股份与贾立新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中含有相关条款约定:“如后续补充勘探、储量核实后,西藏中鑫所持采矿权范围内保有氯化锂资源储量(332、333)合计低于19.14万吨,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本次交易价格+利息(以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的价格回购甲方所持有的西藏中鑫的股份,乙方应不附加任何条件予以回购。”

    根据协议条款,若西藏中鑫所持采矿权范围内保有氯化锂资源储量(332、333)不及预期,公司有权要求贾立新按照“本次交易价格+利息”的价格回购公司所持有的西藏中鑫的股份,从而保证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为进一步保障该回购义务,2022年4月24日出让方贾立新先生出具《关于保障回购义务的承诺函》,承诺:“为保障该回购义务,本人自愿承诺在21.74%股权交割完成(完成工商变更)后5个工作日内,将本人的西藏中鑫20%股权质押给天铁股份。储量核实完成后,若西藏中鑫所持采矿权范围内保有氯化锂资源储量(332、333)合计低于19.14万吨,如甲方要求,则本人承诺在甲方提出回购要求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履行该回购义务,如本人未在承诺期限内履行该回购义务,则天铁股份有权将该20%质押股权进行处置,处置款优先用于履行该回购义务,剩余款项或股权归还本人;若西藏中鑫所持采矿权范围内保有氯化锂资源储量(332、333)合计不低于19.14万吨,则该20%质押股权将在储量核实后五个工作日内解除质押,上述承诺即予终止。”

    三、备查文件

    1、贾立新先生签署的《关于保障回购义务的承诺函》。

    特此公告

                                      浙江天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5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