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85 证券简称:奥联电子 公告编号:2022-063
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8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为保证董事会工作的衔接性和连贯性,依据公司《三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当日以紧急口头及电话方式临时通知了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推举陈光水先生主持会议本次,应出席会议董事 7 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7 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本次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审议,同意选举陈光水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陈光水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选举产生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
员,具体组成情况如下:
战略委员会由陈光水先生、傅宗朝先生、孙柏刚先生 3 名董事组成,其中孙柏刚先生为独立董事,陈光水先生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由何晓云女士、陈光水先生、吴海鹏先生 3 名董事组成,其中何晓云女士、吴海鹏先生为独立董事,何晓云女士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提名委员会由吴海鹏先生、陈光水先生、何晓云女士 3 名董事组成,其中吴海鹏先生、何晓云女士为独立董事,吴海鹏先生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孙柏刚先生、陈光水先生、何晓云女士 3 名董事组成,其中孙柏刚先生、何晓云女士为独立董事,孙柏刚先生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上述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均为三年,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上述委员的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总经理工作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聘任傅宗朝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傅宗朝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5)。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总经理工作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
规定,经总经理提名,同意聘任薛娟华女士、卢新田先生、杨文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上述人员的简历详见附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5)。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聘任薛娟华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薛娟华女士的简历详见附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5)。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聘任薛娟华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薛娟华女士的简历详见附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5)。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聘任姜红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姜红女士的简历详见附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5)。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内审部负责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聘任王海玉女士为公司内审部负责人,任期三年,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王海玉女士的简历详见附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5)。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2022 年 10 月 18 日
附件:
一、董事长简历
陈光水先生:1966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管理学博
士。
2015年5月至2016年5月任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福建省分行营业部副总经理;
2016 年 5 月至 2019 年 6 月任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战略客户部机构客户处负责人;
2019 年 7 月至今任盈科创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联席总裁、董事。2020 年 4 月至
今任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日,陈光水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现任公司控股股东广西瑞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之控股股东盈科创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联席总裁、董事。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二、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简历
1、陈光水先生:详见“一、董事长简历”。
2、傅宗朝先生:1962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级
经济师,美国北弗吉尼亚工商管理硕士,取得高级职业经理人资格证书。
曾在国家二级企业、全国水电设备制造业的八大中型企业之一,福建九州南平电机厂历任水机分厂副厂长、厂长,水机总厂厂长助理、厂办公室主任、副厂长、厂长、党委书记;福建南电股份有限公司历任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及党委书记;福建新万新发电设备有限公司任董事长兼总经理。曾获福建机械工业企业管理协会授予的“机械工业优秀企业管理工作者”荣誉称号;南平市第五届优秀企业家称号;南平市第三、第四届政协委员;于 2022 年 2 月当选南京市江宁区第十八届人大代表。2019 年 7 月至今,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总经理。其他还担任南京奥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山东银座海亚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南京奥联新能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等职务。
截至本公告日,傅宗朝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3、孙柏刚先生:1969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理
工大学机械与车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1994 年硕士毕业留校任教,1998 年-1999 年在俄罗斯莫斯科国立技术大学访
问学者,2013 年被评为北京理工大学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学科博士生导师,2014 年任北京理工大学能源与动力工程系主任,2014 年晋升教授职称。主要从事氢内燃机研究开发。
2022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其他还担任北京氢燃料科技有限公司董
事长职务。
截至本公告日,孙柏刚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4、吴海鹏先生:1979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
于吉林大学法学院,本科学历。
2001 年 7 月至 2010 年 6 月期间,在福建闽天律师事务所工作,历任律师助
理、专职律师、合伙人;2010 年 7 月至 2017 年 12 月期间,在福建君立律师事
务所执业,系合伙人、副主任;2017 年 12 月至今,在囯浩律师(福州)事务所律师执业,系合伙人。
2019 年 7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其他还担任上海声通信息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截至本公告日,吴海鹏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
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5、何晓云女士:1974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
历,注册会计师。
曾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高级经理,大信会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