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85 证券简称:奥联电子 公告编号:2018-049
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土地使用权的交易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17年5月3号披
露了《关于拟购买土地使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6):公司拟使用不超过3,000 万元资金通过“招拍挂”方式购买位于南京市高淳区范围内面积约11.73万平方米工业用地的使用权(最终金额和面积以实际出让文件为准),作为公司未来扩建或新建项目的生产制造基地。
根据高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要求,公司欲竞价购买上述地块,需先成立新公司作为运营主体,公司已在高淳成立全资子公司南京奥联智能汽车电子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联智能”),内容见公司在2017年7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5)。
二、交易进展情况
公司根据后续的发展战略规划,结合高淳经济开发区鼓励和吸引外来投资者投资兴业的相关政策,与高淳开发区达成一致协商,主要内容为:
甲方:江苏高淳经济开发区开发总公司
乙方: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一)出让土地的价格及交付
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16万元/亩(契税由乙方负责)。乙
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60日内支付土地出让金844.8万元,开工建设前支付土地出
让金1408万元,余款在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前付清。
(二)土地开发建设与利用
乙方承诺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不低于6.5亿元,即投资强度不低于350万元/
亩,亩均产值不低于400万元或亩均税收不低于20万元。承诺新办企业建筑面积不
低于141000平方米,即建筑容积率不低于1.2。厂区规划布局服从开发区的整体规
划,新建项目符合国家及省、市的有关产业政策,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达到法定标准;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土地转租、分租、转让、转借给任何第三方。
乙方项目分期投资建设,其中首期项目须在2018年6 月底前开工建设不低于
70500 平方米(按容积率要求)建筑物,不能按期开工建设,甲方有权无条件解除
合同收回该宗土地。非乙方原因及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延期的除外。
乙方项目须自首期项目开工之日起 24 个月内完成本协议规定的固定资产投资
计划,并达产。如不能按容积率要求投资建设并达产,甲方有权提请职能部门无条件收回闲置土地。
(三)土地使用权证的获得
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协助乙方投资企业与国土部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乙方投资企业自全部主体厂房竣工后六个月内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四)其他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江苏高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给与公司下发通知函:公司可以进行首期项目开工建设。同时,关于此块土地高淳开发区已于2017年底完成地籍调查和稳评工作,正在办理土地权证的省市报批工作,预计在2018年10月底办理到位。
三、其他
1、上述土地的使用仍须政府部门履行相关程序,因此该事项可能存在不确定性风险。
2、关于后续土地竞拍如有新的进展和变化,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进行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协议书及通知。
特此公告。
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