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84 证券简称:海辰药业 公告编号:2022-053
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公司于2022年6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2、会议召开的方式: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7月15日(星期五)下午14:00;
(2) 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7月1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7月15日(星期五)9:15-9:25 、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7月15日(星期五)9:15-15:00。
4、现场会议地点:公司会议中心三楼会议室,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恒发路1号。
5、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曹于平先生
7、股东出席情况:公司总股本120,000,000股,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74,447,93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2.039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74,447,83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2.0399%。通过网
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1%。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共计2名,代表股份5,6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47%。
8、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曹于平先生、曹熹宸先生、王永军先生、冯明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表决结果如下:
1.01 选举曹于平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74,447,83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5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2321%。
曹于平先生当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曹熹宸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74,447,83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5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2321%。
曹熹宸先生当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选举冯明声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74,447,83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5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2321%。
冯明声先生当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 选举王永军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74,447,83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5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2321%。
王永军先生当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赵鸣先生、李翔先生、周浩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表决结果如下:
2.01 选举赵鸣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74,447,83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5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2321%。
赵鸣先生当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选举李翔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74,447,83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5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2321%。
李翔先生当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 选举周浩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74,447,83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5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2321%。
周浩先生当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罗艳女士、朱丽叶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监事褚源红女士共同组成第四届监事会,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表决结果如下:
3.01 选举罗艳女士为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74,447,83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5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2321%。
罗艳女士当选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 选举朱丽叶女士为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74,447,83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5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2321%。
朱丽叶女士当选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4、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董事会成员人数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4,447,8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9%;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2143%;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8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林亚青律师和孟庆慧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