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审核意见
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4 日召开
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创业板公司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监事,我们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审阅了《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议案》及有关文件并经核实了解,我们对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延期符合员工持股计划的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延期是员工在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上参与的,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况。
3、公司实施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是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及公司股票价值的判断,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2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