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84 证券简称:海辰药业 公告编号:2019-060
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8 年 2 月 6 日,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的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18 年 3 月 15 日,公司召开的第
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2 月 6 日及 2018 年 3
月 16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等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24 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且
员工持股计划成立之日起计算,即 2018 年 3 月 15 日至 2020 年 3 月 14 日。根据
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0 号--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要求,现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届满前 6 个月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西藏信托-智臻 33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于 2018 年
3 月 26 日完成股票购买,通过二级市场交易(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累计买入公司股票 2,565,420 股,占公司总股本 3.21%,成交金额 109,684,743.98元,成交均价 42.7551 元/股。
根据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
现有总股本 8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50
元,同时,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以资本公积转增 5 股,分配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
增至 120,000,000 股,本次权益分派不送红股。本次权益分派已于 2018 年 4 月
20 日实施完毕,权益分派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获得现金红利 641,355 元,持有公司股票总数量为 3,848,130 股,占公司总股本 3.21%。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后续安排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已于2019年3月26日届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已累计出售股票 1,181,300 股,剩余股票数量 2,666,830股。
公司将根据员工持股计划整体安排和具体市场情况,通过二级市场竞价、大宗交易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出售其持有的全部公司股票,并根据《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统一进行权益分配,兑现持有人因持有计划份额而享有的权益。
公司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关于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在下列期间不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5)其他依法律法规不得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变更和终止
1、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 24 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并且员
工持股计划成立之日起计算。
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 2 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代表所持 2/3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2、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后未有效延期的,员工持股计划自行终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之后,信托计划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后 30 个交易日内完成清算,并按持有人持有的份额进行分配。
特此公告。
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9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