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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飞特: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1-22

英飞特: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582        证券简称:英飞特        公告编号: 2024-006
            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董事
会提名 GUICHAO HUA 先生、F MARSHALL MILES 先生、华桂林先生、林镜
女士、应林光先生、黄美兰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竺素娥女士、孙笑侠先生、张军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分别进行了审查,认为上述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存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的情形。

  第四届董事会拟任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拟任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选举事项尚须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采用累积投票制分别选举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盛况先生在新一届董事会产生后,将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或其他职务。公司对其在任职期间所做的工作给予高度评价并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22 日


          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GUICHAOHUA 先生,1965 年 5 月出生,美国国籍,美国弗吉尼亚理工大
学电气工程专业博士。1993 年参与创办美国 VPTInc.(VPTInc.致力于为用户提供航空电子领域、军事领域和空间应用领域电源转换解决方案,2009 年 5 月被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HEICO Electronic Technologies Corp.(NYSE:HEI.A)收购),任副总裁(1993 年至 1999 年);1999 年创办伊博电源(杭州)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伊博电源”,伊博电源于 2001 年 5 月被美国纳斯达克上市公司 Bel
FuseInc(. NASDAQ:BELFB)收购)。2018 年创办四维生态科技(杭州)有限公司,现担任四维生态科技(杭州)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07 年创办本公司,曾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技术官,目前同时担任浙江英飞特光电有限公司执行董事、INVENTRONICSUSA,INC(. 英飞特美国公司)董事、INVENTRONICS EUROPE B.V.(英飞特欧洲公司)董事、INVENTRONICSMALAYSIA SDN.BHD.(英飞特马来西亚公司)董事、Inventronics NetherlandsB.V.(英飞特荷兰公司)董事、蔬坦(杭州)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杭州富芯半导体有限公司董事、AGRIFYCORPORATION 董事、SiliconMitus 董事。

  截至目前,GUICHAOHUA 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00,455,235 股,是公司实际
控制人,与公司董事华桂林先生为兄弟关系,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F MARSHALL MILES 先生,1962 年 9 月出生,美国国籍,美国克莱姆森
大学电子工程专业工程硕士。曾任美国电话电报公司工程经理、ArtesynTechnologies, Inc.战略开发总监、BelFuse Inc.(NASDAQ:BELFB)总经理、Power
Perceptions 公司资深合伙人。2010 年加入公司,2017 年 6 月起担任公司董事,
2017 年 7 月起担任公司总经理,目前同时担任 INVENTRONICS USA, INC.(英
飞特美国公司)董事兼总裁、INVENTRONICSEUROPEB.V(. 英飞特欧洲公司)
董事、INAMC SOCIEDAD ANONIMADE CAPITALVARIABLE(英飞特墨西哥公司)董事、InventronicsNetherlandsB.V.(英飞特荷兰公司)董事、InventronicsFZE(英飞特阿联酋有限公司)董事、Inventronics Turkey Technologies Trade limitedliabilitycompany(英飞特土耳其技术商贸有限公司)董事、InventronicsGmbH(英飞特德国有限公司)董事、INVENTRONICSS.R.L.(英飞特意大利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FMARSHALLMILES 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35,459 股,来源于公
司股权激励计划。FMARSHALLMILES 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华桂林先生,1962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西南交通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西南交通大学土木系讲师、四川省医药设计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基建顾问,同时担任浙江英飞特节能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浙江英飞特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杭州英飞特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桐庐恒英电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INVENTRONICS (HONG KONG) LIMITED ( 英 飞 特 香 港 公 司 ) 董 事 、
INVENTRONICS MALAYSIA SDN.BHD.(英飞特马来西亚公司)董事、InventronicsKoreaInc(英飞特韩国公司)董事、杭州誉恒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四维生态科技(杭州)有限公司监事、四维生态科技(浙江)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截至目前,华桂林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620,600 股,来源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以及二级市场增持。华桂林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 GUICHAO HUA 先生为兄弟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担
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林镜女士,1969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西南政法大学
法律专业硕士。曾任杭州萧山机场工程指挥部副科助理、民航浙江监管局主任科员、杭州英飞特科技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隐士音响(杭州)有限公
司监事。2010 年加入本公司,自 2020 年 2 月起担任公司董事,现同时担任杭州
英飞特科技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任杭州市滨江区政协委员、滨江区妇联兼职副主席、杭州蒙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杭州市滨江区硅谷蒙学幼儿园理事长兼法定代表人、杭州空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杭州栖云赏雨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隐士音响(杭州)有限公司监事、杭州叁号餐饮文化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杭州蒙学园文化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杭州隐士精舍文化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杭州云之家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截至目前,林镜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90,000 股,来源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应林光先生,1973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专科,持有基金从业资格证。
曾任杭州涌屹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浙江猫头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现任天虫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兼任杭州北雁南飞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杭州华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浙江桐盈科技有限公司监事、中胞生物医疗 (浙江) 有限公司董事、浙江展勃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杭州森湖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森湖生态科技(杭州)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杭州森湖杭能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监事、杭州零伊数链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杭州小维数链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等职务。

  截至目前,应林光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黄美兰女士,1985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浙江
农林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本科学历。2009 年 7 月加入公司,曾任外销中心总监、总经理助理等职务,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 LED 事业部总经理并分管人力资源中心,同时担任 Inventronics Europe B.V.(英飞特欧洲公司)董事、广州英飞特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黄美兰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50,000 股,来源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黄美兰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交易所的惩戒, 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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