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82 证券简称:英飞特 公告编号:2023-047
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三十三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4 月 4 日通过邮件等方式送达至各位董事,
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材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2、本次董事会于 2023 年 4 月 14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
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
董事 3 人,董事 FMARSHALL MILES、竺素娥、孙笑侠、盛况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 GUICHAO HUA 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2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议案获全票通过。
本议案无须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 2022 年度的履职
情况作了总结,形成《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时独立董事竺素娥女士、
孙笑侠先生、盛况先生分别向公司董事会递交了《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 年度
董事会工作报告》、《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议案获全票通过。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51,139.38 万元,同比增长 6.72%;总资产达
275,023.14 万元,同比上升 16.47%;所有者权益合计 166,489.46 万元,同比增长 16.3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0,156.92 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10.77%。与会董事认为,公司《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2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 年度
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监事会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议案获全票通过。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 年年
度报告》及其摘要。《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将同时刊登于《证券时报》。
公司监事会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议案获全票通过。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2 年度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01,569,160.35 元,其中母公司净利润为 170,842,803.24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 10%的法定盈余公积 17,084,280.32元后,当年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53,758,522.92 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
配利润 496,235,443.93 元,累计可供分配利润 649,993,966.85 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同时为了更好地回报广大投资者,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提议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拟以 297,108,93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4 元人民
币(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30,899,328.72 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如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议案获全票通过。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 年度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核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议案获全票通过。
本议案无须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
议案》
报告期内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进行了
核查并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议案获全票通过。
本议案无须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022 年度,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坚持独立、客观、
公正的原则,遵守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 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公司拟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其具体工作情况及市场价格水平决定其酬金。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议案获全票通过。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2023 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
保事项的议案》
根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为保障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各项业务顺利开展,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 25 亿元(单位:人民币,下同)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此额度内根据实际需求进行银行借贷,并共享使用该授信额度。综合授信用于办理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借款、并购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各类保函、内保外债、信用证、应收账款保理、进出口押汇、商业票据贴现等各种贷款及贸易融资业务。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授信额度以最终金融机构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同时,公司拟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银行信贷提供总金额不超过 15 亿元的
担保,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采购款支付提供新增不超过 1,000 万元的担保。本次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前述担保总额度合计不超过 15.1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90.70%。
上述授信及担保额度期限自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3 年
度股东大会为止,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根据实
际情况在上述授信及担保额度内,办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融资事宜并签署有关与各家银行发生业务往来的相关各项法律文件,以及办理担保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2023 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议案获全票通过。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跨境资金池结算业务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为实现各境内外主体之间跨境资金管理一体化,集中开展资金余缺调剂和归集管理,实现资金的实需兑换,有效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同时加强公司境外资金管理的安全性,更好地支持公司及子公司的业务发展,拟选择具备国际结算业务能力的银行申请开通跨境资金池业务,资金池配套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具体额度以中国人民银行最终审批为准),在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由其授权人在额度内,审批公司跨境资金池具体操作方案、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开展跨境资金池结算业务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议案获全票通过。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拟与商业银行,开展质押总额不超过 4 亿元(单位:人民币,
下同)的资产池业务,期限为自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3年度股东大会为止,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额度范围内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与会董事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与合作金融机构开展资产池业务,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可统筹管理其银行存单、承兑汇票、信用证、理财产品等金融资产,从而减少资金占用,提高公司整体资产的使用效率,从而促进公司
主营业务的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议案获全票通过。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