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82 证券简称:英飞特 公告编号:2020-125
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投资产业基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参与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
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
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英飞特”、“Inventronics”、
“公司”)于2020年12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参与投资产业基金的议案》,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1.交易基本情况
为充分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专业资源及其投资管理优势,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公司参与杭州芯越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芯越管理”)发起设立的专项股权投资基金,基金名称为杭州芯岚微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芯岚微”),基金募集规模3亿元,普通合伙人为芯越管理,基金管理人为杭州矽芯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矽芯投资”)。公司投资人民币3,000万元作为有限合伙人认购芯岚微的基金份额。
2. 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参与认购基金份额。本次投资事项不存在同业竞争,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投
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4. 公司目前不处于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
二、合作方的基本情况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杭州矽芯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矽芯投资”)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联慧街6号1-707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9年10月08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8MA2GYKEM4Q
法定代表人:潘冠呈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单位:万元
序号 合伙人 出资金额 比例
1 李荐民 800 80%
2 杭州芯畔企业管理合 200 20%
伙企业(有限合伙)
总 计 1000 100.00%
基金备案情况:矽芯投资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登记编码为P1070768。
(二)普通合伙人
名称:杭州芯越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芯越管理”)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联慧街6号1-1407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20年05月09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8MA2HX9PD6C
执行事务合伙人:杭州矽芯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出资结构:
单位:万元
序号 合伙人 出资金额 比例
1 李小林 15 3%
2 李荐民 100 20%
3 杭州矽芯股权投资有 385 77%
限公司
总 计 500 100.00%
(三)有限合伙人情况
1、名称:杭州芯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联慧街6号1-1309(自主申报)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20年06月17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8MA2HYBNB81
执行事务合伙人:泰科源(深圳)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关联关系及其他利益关系说明
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投资各方不存在关联关系或相关利益安排,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各方无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且无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意向,未参与本次基金份额的认购,也未在合伙企业中任职,公司对投资决策没有一票否决权。
四、芯岚微的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杭州芯岚微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组织形式:有限合伙企业
3、基金规模:拟人民币3亿元
4、基金管理人:杭州矽芯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5、成立日期:2020年06月11日
6、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联慧街6号1-1409(自主申报)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8MA2HY6FC1G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股权投资;创业投资(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投资方向:专注模拟/数模混合芯片、功率芯片、5G、传感器等泛模拟芯片领域,兼顾系统整机投资机会。
10、本次协议签订后,芯岚微的投资人及投资比例如下所示:
类型 合伙人名称 认缴金额(万元) 比例
杭州芯越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
普通合伙人 500 1.67%
限合伙)
杭州芯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8,500 28.33%
合伙)
杭州高科技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500 15.00%
杭州高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7,500 25.00%
有限合伙人
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3,000 10.00%
深圳市华强兴业投资有限公司 2,000 6.67%
厦门信和达投资有限公司 3,000 10.00%
叶从笑 1,000 3.33%
合计 30,000 100.00%
上述内容均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内容为准。
11、基金备案情况:芯岚微已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登记编码为SLJ193。
五、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
1.本次新增认缴出资概况
本次芯岚微吸纳杭州高科技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高投”)、杭州高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等为新的有限合伙人入伙,新增认缴出资总额20,000万元。
2.出资缴付与期限
有限合伙人杭州芯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公告简称“芯凌”)
作为首批入伙本合伙企业的投资者,已根据管理人的要求在首次交割日履行了实缴出资义务。除芯凌外的其他有限合伙人为普通合伙人根据本协议约定的接纳的新投资者(新增有限合伙人或增加认缴出资的有限合伙人以下统称“后续募集合伙人”)。
后续募集合伙人应就其新获得的有限合伙权益,按照以下约定向合伙企业缴付出资:
(1)后续募集合伙人应在后续交割日后的三十(30)日内,按照合伙企业届时既存合伙人已缴付出资的进度和比例,相应缴付其在后续募集中的认缴出资额(“后续认缴出资额”)的全部或相应部分;
(2)若合伙企业届时既存合伙人于后续交割日已缴付的出资比例不足百分之一百(100%)的,后续募集合伙人应参照普通合伙人发出的出资缴付通知的期限和缴付计划完成缴付其在后续募集中剩余的认缴出资额。
3.投资方向
根据《杭州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投资对象和方向应符合以下要求:
(1) 投资对象原则上应当是在杭州市范围内注册设立的企业,投资杭州市范围内企业的资金不得低于杭州高科技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高投”)在本合伙企业中认缴出资额的2倍。若被投资企业属于杭州市重点发展领域的企业,由异地迁入杭州的,经杭高投认定后,可按本合伙企业对该被投资企业实际投资金额的2倍计入本项要求。
(2) 投资对象仅限于未上市企业。但所投资的未上市企业上市后,本合伙企业所持股份的未转让部分及其配售部分不在此限。
(3) 投资对象应以处于初创期企业(“初创期企业”定义见下文)为主,投资初创期企业的资金不得低于杭高投在本合伙企业中认缴出资额的1.5倍。
(4) 对单个创业企业的累计投资不得超过本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总额的20%,投资完成后合伙企业持股比例不超过届时创业企业的30%,以保证本合伙企业资金的流动性,分散风险。为免疑义,前述认缴出资总额的计算不应扣除合伙企业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