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82 证券简称:英飞特 公告编号:2020-078
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预披露的公告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F MARSHALL MILES、张华建、华桂林、林镜、
贾佩贤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董 事兼高级管理人员F MARSHALL MILES先生和张华建先生、公司董事华桂林先 生和林镜女士、公司董事会秘书贾佩贤女士分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上述人员拟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即2020年8月26 日至2021年2月25日)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 过286,225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不超过0.14%。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 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 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持股总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 无限售条件流通
股东姓名 任职情况
(股) 的比例 股数量(股)
F MARSHALL
董事、总经理 140,000 0.07% 42,000
MILES
张华建 董事、副总经理 90,000 0.05% 27,000
华桂林 董事 1,195,800 0.61% 673,950
林 镜 董事 80,000 0.04% 24,000
董事会秘书、副
贾佩贤 90,000 0.05% 27,000
总经理
注:1、公司当前总股本 197,931,800 股,扣除公司当前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为
197,516,136 股,本公告所列公司总股本按 197,516,136 股计算。2、本公告所列比例
数均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列示。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股东对公司发展前景持续看好,但由于个人资金安排,计划减持部分股份以满足个人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其所持有的二级市场增持的股份或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份。
3、减持数量及比例:
拟减持股数占公司总股本
序号 股东姓名 拟减持股数
的比例
1 F MARSHALL MILES 不超过 35,000 股 不超过 0.02%
2 张华建 不超过 22,500 股 不超过 0.01%
3 华桂林 不超过 186,225 股 不超过 0.09%
4 林 镜 不超过 20,000 股 不超过 0.01%
5 贾佩贤 不超过 22,500 股 不超过 0.01%
合计 不超过 286,225 股 不超过 0.14%
4、减持方式: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或其他合法方式。
5、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6、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其拟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三、本次计划减持股东的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F MARSHALL MILES先生、张华建先生、华桂林先生、林镜女士、贾佩贤
女士作为公司现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任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发生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均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1、F MARSHALL MILES先生、张华建先生、华桂林先生、林镜女士、贾佩
贤女士将根据个人资金需求、结合市场情况及公司股价等情况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计划进展情况按规定进行披露。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性经营。
4、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股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F MARSHALL MILES
先生、张华建先生、华桂林先生、林镜女士、贾佩贤女士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进行股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F MARSHALL MILES、张华建、华桂林、林镜、贾佩贤分别出具的《股
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