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82 证券简称:英飞特 公告编号:2018-139
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公司股东杭州誉恒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
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8-041),公司股东杭州誉恒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以下简称“誉恒投资”)计划在该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
月内以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或其他合法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3,134,201股,即不超过当时公司总股本的1.55%。
公司于2018年7月19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88),誉恒投资实施减持计划的数量过半。
公司于2018年7月23日披露了《关于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8-090)以及誉恒投资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誉恒投
资不再是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公司于近日收到誉恒投资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的告知函》,
2018年5月15日至2018年11月12日期间,誉恒投资累计减持3,134,200股,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
规定,现将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1、股东减持的基本情况
减持数量 占总股本 成交均价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日期 比例注1
(股) (元/股)
集中竞价 2018年5月24日 450,000 0.2229% 15.95
集中竞价 2018年5月29日 500,000 0.2477% 15.35
集中竞价 2018年6月12日 322,100 0.1595% 13.98
集中竞价 2018年6月13日 77,450 0.0384% 13.87
集中竞价 2018年7月17日 217,600 0.1078% 12.93
集中竞价 2018年7月20日 12,500 0.0062% 12.65
集中竞价 2018年10月29日 302,650 0.1499% 10.06
誉恒投资 集中竞价 2018年10月30日 189,400 0.0938% 10.07
集中竞价 2018年10月31日 154,850 0.0767% 10.02
集中竞价 2018年11月1日 163,200 0.0808% 10.03
集中竞价 2018年11月2日 298,750 0.1480% 10.13
集中竞价 2018年11月5日 118,000 0.0584% 10.22
集中竞价 2018年11月7日 302,000 0.1496% 10.25
集中竞价 2018年11月9日 15,000 0.0074% 10.20
集中竞价 2018年11月12日 10,700 0.0053% 10.21
合计 3,134,200 1.5525%注2 --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持股数量 占总股本 持股数量 占总股本
(股) 比例注3 (股) 比例注4
合计持有股份 11,636,311 5.7638% 8,502,111 4.2114%
誉恒投资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1,636,311 5.7638% 8,502,111 4.2114%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00% 0 0.0000%
注:1、2018年6月22日,公司已回购注销了《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部分
限制性股票共计1,467,782股,公司总股本由202,602,108股减少至201,134,326股;2018
年11月6日,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
并上市,公司总股本由201,134,326股增加至201,885,226股,此处总股本按公司当前总股
本201,885,226股计算。2、本公告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
造成。3、此处总股本按公司当前总股本201,885,226股计算。4、此处总股本按公司当前
总股本201,885,226股计算。
二、其他相关说明
1、誉恒投资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违反誉恒投资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相关承诺。
2、誉恒投资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
3、誉恒投资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誉恒投资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